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9,截止日期:2019-07-29,公告主要内容为:房山区[房山]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琉璃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2020年美丽乡村公厕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房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公厕,招标代理: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WYCZ30119-060,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琉璃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2020年美丽乡村公厕提升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琉璃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2020年美丽乡村公厕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WYCZ30119-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炯
项目联系电话:010-893686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010-893686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炯,010-8936864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琉璃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2020年美丽乡村公厕提升改造项目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2、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供应商/投标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2.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4非北京市建筑企业,应提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的本企业“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2.5过去三年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2.6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07月19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2.7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2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29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7月19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合格后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7月29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2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2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琉璃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2020年美丽乡村公厕提升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
由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拟建的琉璃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2020年美丽乡村公厕提升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批准,批复文号为房财政采【2019】335号。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前来磋商。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琉璃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2020年美丽乡村公厕提升改造项目
1.2采购项目名称:琉璃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2020年美丽乡村公厕提升改造项目
1.3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1.4采购内容:琉璃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2020年美丽乡村公厕提升改造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5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批复金额:1520万元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供应商/投标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4非北京市建筑企业,应提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的本企业“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
2.5过去三年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投标本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6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07月19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
2.7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报名和购买文件
3.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7月19日~2019年07月25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工作日);
3.2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7月19日~2019年07月25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领取(工作日);文件现场购买,文件费500元。
3.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7月29日09:00。
3.4开启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
3.5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提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的本企业“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信息记录(截屏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聘用单位必须和注册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一致,且证件须清晰可辨、齐全有效,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的彩色扫描件须加盖建造师执业印章)、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截屏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完全按照本工程招标公告第2条第2.6款要求的经营状态,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供应商/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经办人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期间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时必须对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考虑相关人员和设备的安排;报名阶段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
4、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采用网上或其他形式的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特别声明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
联系人:孙先生
邮政编码:10240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 102488
联 系 人:吕晓拓
联系电话:010-89368642
传 真:010-89368096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炯
项目联系电话:010-8936864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特别声明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