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卫辉市霖落节水改造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17,截止日期:2019-,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新乡卫辉市沧河灌区节水改造灌溉项目一期工程灌溉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新乡-卫辉,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卫辉市霖落节水改造有限公司,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卫辉市沧河灌区节水改造灌溉项目(一期工程)灌溉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卫辉市霖落节水改造有限公司的卫辉市沧河灌区节水改造灌溉项目(一期工程)灌溉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为卫辉市霖落节水改造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沧河灌区节水改造灌溉项目(一期工程)灌溉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卫交采2019ZB031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灌溉自动化系统中控室自动化设备、现地测控设备等货物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2、项目预算金额:4651113.37元。
3、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后120日内。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营业执照中含有系统集成和机电设备安装两个方面的经营范围;投标单位应具有软件开发能力,具有国家颁发的自动化灌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8、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基本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19日8:30时至2019年8月23日18:00时。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项目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一次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 9月11日 9:00 时。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格式)递交及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卫辉市友谊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西南角阳光华府小区东侧门面房)。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单位CA密钥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格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监督部门: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卫辉市水利局
八、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请潜在投标投标人注意查看。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卫辉市霖落节水改造有限公司
地址:卫辉市比干大道财政局6楼
联系人:李正坤 联系电话:18568517930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荣校路聚仁小区A区16号
联系人:周欣欣 联系电话:17630261331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依据。投标人及时对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2.各类参与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资质业绩、履约情况等企业信息收录建库,交易系统自动将信息对外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