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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应天大街(江东中路—双桥门立交)夜景亮化工程工程总承包
2019-08-21 17:56:1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市路灯管理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2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市路灯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应天大街江东中路—双桥门立交夜景亮化工程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亮化,招标代理: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市路灯管理处,招标编号:BNJ19058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应天大街(江东中路—双桥门立交)夜景亮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NJ190589 项目名称 应天大街(江东中路—双桥门立交)夜景亮化工程
标段编号 BNJ190589-01ZG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8月2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8月28日
工程类型 其它
公告信息
编号: BNJ190589-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应天大街(江东中路-双桥门立交)夜景亮化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宁建审字[2019]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路灯管理处,建设资金由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应天大街(江东中路-双桥门立交)夜景亮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建邺区
        2.3建设规模:应天大街两侧建筑立面整治工程,对应天大街(西起江东中路,东至双桥门立交,长约5.8公里)沿线建筑进行夜景照明提升,包括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江苏福彩大厦、应天产业园、雨花台区水务局等44处,共64栋(户)建筑。
        2.4合同估算价:2610万元(其中:设计合同估算价80万元,施工合同估算价253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95日历天(含设计和施工,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65日历天)。
        2.6其他:
        (1)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效果示意动画(不少于3min)、深化(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7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效果示意动画(不少于3min)、深化(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须包含提供非混凝土墙体(如铝板、玻璃幕墙)的安装大样图)、施工前期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各项施工手续的办理、供电工程、绿化开挖及恢复、建筑外立面亮化施工、设备材料采购、配套设施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调试、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包括项目内所有的设计、物资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详见设计任务书)。
        2.8本工程专业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一级;
        3.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有电气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完成投标申请,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牵头单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 28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8楼。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同时满足5.2.1项的资质要求。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资质: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2投标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设计负责人:具有电气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3本次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景观亮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景观亮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8月1日(含,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景观亮化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委派;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委派;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9)签字或盖章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5.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5.6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拟分包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提供拟分包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9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20分,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2分。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6.1 方案设计文件(20分)
        6.1.1设计说明(5分):
        ①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②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③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①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不少于的3分钟的动画效果,视觉效果充分表达设计理念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4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②方案效果与区域整体性规划的结合的表达。(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③灯具设备与建筑外立面结合的合理性表达。(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④控制系统的设计三方面的描述(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满分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4绿色设计(满分1分)
        ①提出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分0.5分)(优0.5分,良0.45,中0.4分,差0.35分,无0分)
        ②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0.5分)(优0.5分,良0.45,中0.4分,差0.35分,无0分)
        6.1.5设计深度(满分2分)
        ①绘制完整的效果图方案不少于三个模式(节日、平日、节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②提供不同灯具的安装大样图(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7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6.3.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建筑立面定制产品大样及结构图纸、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投标人在项目地拟投入的管理组织班组、劳动力、自有登高及运输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2分)
        6.4.1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人员配备,其中设计负责人1名(电气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中级工程师3人。满分1分,少一个扣0.25分,所有人员不得兼得。
        6.4.2项目管理组人员,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至少1名、安全员至少1名,质检员1名。满足以上专业人员得满分1分,少一个扣0.2分。所有人员不得兼得。
        说明: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原件核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的社保证明。
        2.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6.5工程业绩(2分)
        6.5.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景观亮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提供的为类似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5.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景观亮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提供的为类似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备注:
        (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A4文本总篇幅(含封面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高于总篇幅要求每超出1页扣0.1分。
        (5)方案设计文件采用A3文本总篇幅(含封面及目录)不得超过150页,高于总篇幅要求每超出1页扣0.1分。
        (6)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均采用暗标。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7)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8)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即12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9)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8月21日14时37分到 2019年8月28日14时37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路灯管理处
        地 址:南京市湛江路65号
        联 系 人:曹杨
        电 话:025-888672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8楼
        联 系 人: 贾椤炜
        电 话:83328519-8043、18351865603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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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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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编号: BNJ190589-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应天大街(江东中路-双桥门立交)夜景亮化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宁建审字[2019]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路灯管理处,建设资金由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应天大街(江东中路-双桥门立交)夜景亮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建邺区
        2.3建设规模:应天大街两侧建筑立面整治工程,对应天大街(西起江东中路,东至双桥门立交,长约5.8公里)沿线建筑进行夜景照明提升,包括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江苏福彩大厦、应天产业园、雨花台区水务局等44处,共64栋(户)建筑。
        2.4合同估算价:2610万元(其中:设计合同估算价80万元,施工合同估算价253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95日历天(含设计和施工,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65日历天)。
        2.6其他:
        (1)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效果示意动画(不少于3min)、深化(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7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效果示意动画(不少于3min)、深化(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须包含提供非混凝土墙体(如铝板、玻璃幕墙)的安装大样图)、施工前期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各项施工手续的办理、供电工程、绿化开挖及恢复、建筑外立面亮化施工、设备材料采购、配套设施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调试、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包括项目内所有的设计、物资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详见设计任务书)。
        2.8本工程专业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一级;
        3.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有电气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完成投标申请,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牵头单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 28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8楼。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同时满足5.2.1项的资质要求。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资质: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2投标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设计负责人:具有电气类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3本次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景观亮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景观亮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8月1日(含,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景观亮化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委派;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委派;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9)签字或盖章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5.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5.6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拟分包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提供拟分包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9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20分,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2分。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6.1 方案设计文件(20分)
        6.1.1设计说明(5分):
        ①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②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③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1.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①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不少于的3分钟的动画效果,视觉效果充分表达设计理念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4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②方案效果与区域整体性规划的结合的表达。(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③灯具设备与建筑外立面结合的合理性表达。(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④控制系统的设计三方面的描述(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满分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1.4绿色设计(满分1分)
        ①提出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分0.5分)(优0.5分,良0.45,中0.4分,差0.35分,无0分)
        ②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0.5分)(优0.5分,良0.45,中0.4分,差0.35分,无0分)
        6.1.5设计深度(满分2分)
        ①绘制完整的效果图方案不少于三个模式(节日、平日、节能)。(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②提供不同灯具的安装大样图(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7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6.3.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建筑立面定制产品大样及结构图纸、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投标人在项目地拟投入的管理组织班组、劳动力、自有登高及运输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4项目管理机构(2分)
        6.4.1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人员配备,其中设计负责人1名(电气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中级工程师3人。满分1分,少一个扣0.25分,所有人员不得兼得。
        6.4.2项目管理组人员,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至少1名、安全员至少1名,质检员1名。满足以上专业人员得满分1分,少一个扣0.2分。所有人员不得兼得。
        说明: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原件核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的社保证明。
        2.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6.5工程业绩(2分)
        6.5.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景观亮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提供的为类似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5.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景观亮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提供的为类似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备注:
        (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A4文本总篇幅(含封面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高于总篇幅要求每超出1页扣0.1分。
        (5)方案设计文件采用A3文本总篇幅(含封面及目录)不得超过150页,高于总篇幅要求每超出1页扣0.1分。
        (6)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均采用暗标。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7)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8)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即12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9)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8月21日14时37分到 2019年8月28日14时37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路灯管理处
        地 址:南京市湛江路65号
        联 系 人:曹杨
        电 话:025-888672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8楼
        联 系 人: 贾椤炜
        电 话:83328519-8043、18351865603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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