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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凉水井安置区建设工程(一期)监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19-08-23 01:51:3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北-恩施-咸丰县 招标业主/代理:  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筑国咨湖北工程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8.2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3,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恩施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凉水井安置区建设工程一期监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恩施-咸丰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中筑国咨湖北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ZZGZES2019-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凉水井安置区建设工程(一期)监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凉水井安置区建设工程(一期)监理招标项目已由咸发改审批[2018]292号、咸发改审批[2018]293号、咸发改审批[2018]38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筑国咨湖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咸丰县丁寨片区凉水井

2.2招标编号:ZZGZES2019-002

2.3项目预算:工程总预算金额约为6亿元。本项目监理费用报价,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报优惠率,优惠率不得低于60%。,最终结算费率:标准收费×(1-中标优惠率);

2.4监理服务期: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2.5招标范围: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凉水井安置区建设工程(一期)监理招标项目服务。

2.6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占地面积99880.79㎡,总建筑面积267771.14㎡。新建高层住宅7栋及配套商业裙楼建设,住宅1448套;新建地下车库一层,停车位2565个;室外道路铺筑45645m?;室外绿化14769m?;配套建设水、电、消防等设施相关工程。具体数据如下: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层数

建筑高度(m)

1

1#楼住宅

29584.95

2079.65

31

94.15

2

2#楼住宅

15658.02

1132.24

31

94.15

3

3#楼住宅

15654.83

1132.24

31

94.15

4

7#楼住宅

28610.52

1009.26

31

93.30

5

8#楼住宅

28610.52

1009.26

31

93.30

6

9#楼住宅

28609.04

1009.26

31

93.30

7

10#楼住宅

29530.18

995.78

31

93.30

8

公厕

74.01

74.01

1

4.40

9

垃圾收集站

146.20

146.22

1

6.20

10

门楼

96.33

96.33

/

/

11

地下室

91196.54

91196.54

1

3.90

本项目主要是对以上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2拟派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8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监理员4名)的证书,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专业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2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

3.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申请人应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且不予核实真实的信用状况)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且不予核实真实的信用状况),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按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企业及拟派项目人员均须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8月23日8时30分至2019年8月29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州电子交易平台-咸丰分中心”(网址:http://xf.eszggzy.cn/xf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4.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交纳,在开标前提交,交纳时必须以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能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以及个人、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形式交纳。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达时间以交易中心在开标前出具的到账证明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开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号:42130449872019082200000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7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咸丰县楚蜀大道农业局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f.eszggzy.cn/xfweb/)、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咸丰县营屏寨路50号

联系人:伍先生     话:0718-6832201

招标代理机构:中筑国咨湖北工程有限公司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314号3楼

联系人:郑女士     话:18727715375

 

中筑国咨湖北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2日




关键字:监理,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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