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湖科技产业园智创园二期高标准厂房西地块工程监理;
所属区域: | 江苏-苏州 | 招标业主/代理: | 苏州香湖实业有限公司/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9.08.23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苏州香湖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太湖科技产业园智创园二期高标准厂房西地块工程监理;,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苏州香湖实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0501030400366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太湖科技产业园智创园二期高标准厂房西地块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E3205010304003669 |
项目名称 |
太湖科技产业园智创园二期高标准厂房西地块 |
标段编号 |
E3205010304003669003002; |
标段名称 |
太湖科技产业园智创园二期高标准厂房西地块工程监理; |
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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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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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8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9月5日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公告信息 |
太湖科技产业园智创园二期高标准厂房西地块监理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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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科技产业园智创园二期高标准厂房西地块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太)备[2019]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香湖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香湖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规模:受监造价12000万元,建筑面积35116.02平方米,监理费151.2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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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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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03669003002 |
太湖科技产业园智创园二期高标准厂房西地块监理 |
太湖科技产业园智创园二期高标准厂房西地块监理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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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见下其他明确事项](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见下其他明确事项](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30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5日14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7.1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房屋建筑(监理)-Ⅰ组。(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6)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资格预审时不作要求;(7)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资格预审时不作要求;(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7.2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3本公告前述中“3.1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款取消。 7.4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7.5拟派总监不得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否则资格预审不合格。7.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7.7本工程由苏州香谷里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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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香湖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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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
地 址: |
苏州市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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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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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承虎 |
联 系 人: |
石帆、金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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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66030156 |
电 话: |
65981595-8115、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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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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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6635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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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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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110971237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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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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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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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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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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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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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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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太湖科技产业园智创园二期高标准厂房西地块监理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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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科技产业园智创园二期高标准厂房西地块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太)备[2019]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香湖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香湖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规模:受监造价12000万元,建筑面积35116.02平方米,监理费15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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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03669003002 |
太湖科技产业园智创园二期高标准厂房西地块监理 |
太湖科技产业园智创园二期高标准厂房西地块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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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见下其他明确事项](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见下其他明确事项](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30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5日14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7.1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房屋建筑(监理)-Ⅰ组。(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6)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资格预审时不作要求;(7)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资格预审时不作要求;(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7.2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3本公告前述中“3.1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款取消。 7.4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7.5拟派总监不得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否则资格预审不合格。7.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7.7本工程由苏州香谷里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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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香湖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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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
地 址: |
苏州市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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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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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承虎 |
联 系 人: |
石帆、金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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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66030156 |
电 话: |
65981595-8115、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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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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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6635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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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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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110971237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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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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