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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2019-2022年度城镇污泥运输工程(19C0647)采购公告
2019-08-29 02:41:1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重庆-江津 招标业主/代理:  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加入时间:  2019.08.28 截止时间:  2019-9-19

摘要:本公告受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9,截止日期:2019-9-1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津重庆市江津区2019-2022年度城镇污泥运输工程(19C0647)采购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江津,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招标编号:BA201900381,开标地点:江津区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2019-2022年度城镇污泥运输工程(19C0647)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9年8月28日一、项目号:19C0647采购执行编号:BA201900381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2019-2022年度城镇污泥运输工程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预算金额:¥6,000,000.00元五、项目详情概况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项目描述:

一、项目概况

为实现我区2019年至2022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目标。以政府采购程序确定2019年—2022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运输单位。履约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服务要求

1、对江津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区及乡镇)产生的污泥(含水量≤80%)安全、规范运输至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点。

2、将几江污水处理厂/先锋污水处理厂临时堆放点污泥从厂区/堆放点运到指定地点。

3、中标人应满足污泥运输基本要求,全面履行基本义务,保障运力及服务质量。不得将污泥运输业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中标人在采购人和污泥接收单位装卸(运输)污泥过程中应遵守采购人和污泥接收单位的卫生、安全及操作程序和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安全、文明作业。

5、若中标人因车辆维修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接运污泥,由中标人负责安排证照齐全的其它车辆和人员完成污泥接运工作,其费用和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时接运污泥,采购人有权另行安排车辆接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中标人季度结算的运输费中扣除。

6、中标人自行承担污泥装卸及往返途中的安全责任。中标人应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在污泥运输全过程应当遵守道路运输和道路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否则,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中标人应按规定路线行驶,超过该规定运距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中标人在污泥运输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暴露、洒落或滴漏等原因造成环境二次污染,污泥不能掺杂除污泥本身以外的异物。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否则,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中标人应加强对污泥运输车辆的维护、维修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满足履行本合同的需要。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8月28日 至 2019年9月4日 18: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区交易中心网(区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jiangjin.gov.cn/)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9月19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9月19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9年9月19日 14:30

开标地点:江津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采购经办人:谭刚

采购人电话:13896028138

采购人地址:几江电信大楼7楼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颖

代理机构电话:02347217308

代理机构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十二、附件污泥运输公开招标文件.doc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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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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