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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巩留县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及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9-15 17:16:0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伊犁-巩留县 招标业主/代理:  巩留县人民医院/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9.1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巩留县人民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9-15,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伊犁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及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伊犁-巩留县,所属行业分类:监护仪,招标代理: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巩留县人民医院,招标编号:XJQSQZB-2019037,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QSQZB-2019037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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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巩留县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及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采购项目 3 141000 采购空气波压力治疗仪2台、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1台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4.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3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复印件;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 4.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2 万元(含 2 万)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4.5税务机关出具的2019年近半年投标单位依法纳税证明原件或加盖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4.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资料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料; 4.7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被授权人和项目组成员(3人及以上)缴纳开标日前6个月的社保资金证明原件或加盖电子专用章的缴费清单; 4.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4.9近两年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4.10投标人需在新疆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11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9-16 至 2019-09-2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写字楼15楼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供应商请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料必须有原件及清晰可见的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缺一不可,不接受公证件且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符合要求者可以购买招标文件并获得投标资格。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0-08  11:30:00

七、    投标地址: 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写字楼15楼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八、    开标时间: 2019-10-08 11:30:00 

九、    开标地址: 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写字楼15楼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巩留县人民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及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采购项目 2000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滨河支行 8120 2051 2010 1053 52388 网银转账 从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雅 

联系电话: 18097897697 

传真: 0999-8800077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第一幢15005室 

2、采购人名称: 巩留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999-562246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巩留县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刘欣 

监督投诉电话: 0999-5627676 

传真: 0999-5627676 

地址: 巩留县财政局 



关键字:监护仪,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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