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9-16,截止日期:2019-09-25,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房山区[房山]2019年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第二标段监理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房山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招标编号:WYCZ30119-083,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第二标段)(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第二标段)(监理)
项目编号:WYCZ30119-0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晓宇
项目联系电话:010-893686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伟,010-693531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晓宇,010-8936864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程名称:2019年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第二标段)(监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工程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供应商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工程监理资质,近五年具有已完成的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包含风景园林工程)监理业绩。3.3本次采购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3.4 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3.5供应商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09月11日至2019年09月1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4617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9月25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9月16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东侧407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工程采购仅接受供应商现场登记,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登记。对登记的供应商进行审查,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登记,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本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持资料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9月25日 13:30 至 2019年09月25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9月25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19年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第二标段)(监理)(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园林绿化局2019年口袋公园建设监理项目政府采购方式批复函》{房财政采[2019]547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采购不采用电子化采购投标形式。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本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琉璃河镇、韩村河镇、石楼镇、长沟镇、大石窝镇、张坊镇。
2.2本采购项目的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图纸,概算投资额:2706.5062万元,预算金额监理服务费(即采购金额)45.4617万元。
2.3本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韩村河镇、大石窝镇74日历天,青龙湖镇、琉璃河镇、石楼镇、长沟镇、张坊镇85日历天。
2.4本采购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采购范围:2019年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6其他: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工程监理资质,近五年具有已完成的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包含风景园林工程)监理业绩。
3.3本次采购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5供应商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09月11日至2019年09月1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供应商必须对采购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报名期间供应商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特别声明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 投标登记与采购文件的获取(适用于纸质采购投标形式)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9年09月16日至2019年09月2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登记当月能开具的最新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启用标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如启用标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须提供)及纳税人认定书(或提供税务行政管理部门网上查询结果截屏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针对本公告第3项3.5条关于经营状态的承诺(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提供本单位报名有效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扫描件加盖公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监理合同(如提供合同须提供合同文本概况页和双方盖章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三套,证件清晰可辨、信息一致、齐全有效,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东侧407室办理登记手续,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现场递交方式)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25日14 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会议室。开标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财政-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7号
邮 编:102488
联系人:李伟
电 话:010-69353150 __________
传 真:010-69353150
电子邮箱: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 编:102488
联系人:于晓宇
电 话:010-89368642
传 真:010-89368096
电子邮箱:bj_wysh@163.com
2019年09月16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晓宇
项目联系电话:010-8936864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特别声明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