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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漕镇居住小区四分类箱房提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9-09-17 01:11:1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闵行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9.1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9-17,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华漕镇居住小区四分类箱房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华漕镇居住小区四分类箱房提升工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漕镇居住小区四分类箱房提升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911-144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z7303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实施区域为华漕镇小区内垃圾房四分类改造,共涉及37个小区,61个垃圾房,本次改造内容为:外立面,内部墙面,天棚,屋面防水,垃圾投放口,水电,污水分流,通风,标识标牌及分拣台等改造;以满足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5、交付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

6、交付日期:3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82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82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9-16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19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 资质证书证明文件;4)“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截图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9-16 18:00:00至2019-09-23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响应单位可于2019-09-16 18:00:00至2019-09-23 18:00:00,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西藏南路760号19楼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缴纳标书费,标书费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只有验证通过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2)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验证报名并支付费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报名并支付费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9-27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9-27 13:5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藏南路760号19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西藏南路760号19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2)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1正2副)及电子文档;(3)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和上网卡;(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另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首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纪翟路228号 地址: 西藏南路760号19楼
邮编: 201107 邮编: 200011
联系人: 沈老师 联系人: 叶青
电话: 62211260 电话: 13901929048
传真: 62211003 传真: 51019136

 

关键字:工程,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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