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兴山县水月寺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9-17,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宜昌兴山县水月寺镇高岚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宜昌-兴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停车场,招标代理: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兴山县水月寺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XSZ0530-201901-01G,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兴山县财政局兴采计备(2019)XM0496号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山县水月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兴山县水月寺镇高岚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XSZ0530-201901-01G
2、项目名称:兴山县水月寺镇高岚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3、项目预算:人民币58.467675万元
4、采购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黑化区域、铺装、新建围墙、花坛挡土墙、闸机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5、工期:15日历天,主体工程于10月7日之前完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4.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4.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4.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5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6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和质量员(或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7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近3个月(2019年6月~8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以上任一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8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4.9供应商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必须在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4.10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2019年6月~8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以上任一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11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12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谈判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洽谈,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各供应商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谈判响应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资料扫描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19年09月16日至2019年09月24日15时00分止。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上传谈判响应文件时须取得数字证书(CA锁)后,方可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24日15时00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1)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备份)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供应商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谈判资格;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为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在开标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的补救方案;未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因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且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退回。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19年09月24日15时00分
2、谈判地点: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兴山县水月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金晶
联系电话: 15071740521
联系地址:兴山县水月寺镇居委会一组38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珂儒
联系电话:18707203128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
网址:http://ggzyjy.xingshan.gov.cn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