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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洛浦县恰尔巴格乡绿色照明项目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9-19 12:41:1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和田-洛浦县 招标业主/代理:  洛浦县恰尔巴格乡人民政府/新疆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9.1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洛浦县恰尔巴格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9-19,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和田洛浦县恰尔巴格乡绿色照明项目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和田-洛浦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洛浦县恰尔巴格乡人民政府,招标编号:XJKY-HTZFCG-2019-018,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KY-HTZFCG-2019-018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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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洛浦县恰尔巴格乡绿色照明项目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采购项目 1 2850000 灯具LED光源、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灯杆、路灯基础及预埋件、控制器及路灯安装。 具体采购数量、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投标企业必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4、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企业提供 环境、健康、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灯杆检测报告、太阳能板检测报告、光源检测报告、锂电池循环次数>1000次以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需为省级以上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颁发);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9-19 至 2019-09-25 

上午: 10:00-13:00 

下午: 16:0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投标企业必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4、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企业提供 环境、健康、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灯杆检测报告、太阳能板检测报告、光源检测报告、锂电池循环次数>1000次以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需为省级以上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颁发);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0-17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    开标时间: 2019-10-17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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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洛浦县恰尔巴格乡绿色照明项目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采购项目 50000 中国农业银行塔城地区分行营业部 30190001040008599 电子转账 必须投标人基本 账户转出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韩耀斌 

联系电话: 0903-2067889 

传真: 0903-2067889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台北西路265号2楼 

2、采购人名称: 洛浦县恰尔巴格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玉苏普江 

联系电话: 189994369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唐洋龙 

监督投诉电话: 13565491016 


附件信息:

洛浦县恰尔巴格乡绿色照明项目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18.8 KB

关键字:其他,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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