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昌平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9-20,截止日期:2019-10-11,公告主要内容为:昌平区[昌平]北京市昌平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美丽乡村建设前期服务机构-设计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昌平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昌平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化会议中心-会议楼-4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美丽乡村建设前期服务机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美丽乡村建设前期服务机构-设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伟
项目联系电话:697090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9层
联系方式:刘伟697090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帆 5335146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航天海鹰科技园一号院五号楼五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美丽乡村建设前期服务机构-设计已由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美丽乡村建设前期服务机构-设计
2、招标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及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配合直至项目结算审计结束。
3、建设规模: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城北街道、北企公司、南邵镇、百善镇、崔村镇、小汤山镇、北七家镇、东小口镇、兴寿镇、马池口镇、流村镇、十三陵镇、延寿镇、南口镇、沙河镇、阳坊镇乡村建设项目。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否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0个标段。
第一标段
1)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城北街道、北企公司、南邵镇。
2) 建安工程费:约16105.43万元,其中城南街道5774.75万元,城北街道1471.06万元,北企公司1800万元,南邵镇7059.62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527.68万元。
第二标段
1)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崔村镇。
2) 建安工程费:约23109.83万元,其中百善镇10999.89万元、崔村镇12109.94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691.70万元。
第三标段
1)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北七家镇、东小口镇。
2)建安工程费:约29707.73万元,其中小汤山镇18933.59万元、北七家镇7444.14万元、东小口镇3330.00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888.08万元。
第四标段
1)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
2)建安工程费:约25181.37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693.02万元。
第五标段
1)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
2)建安工程费:约21946.06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614.21万元。
第六标段
1)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
2) 建安工程费:约23918.78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662.26万元。
第七标段
1)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
2)建安工程费:约25713.27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705.98万元。
第八标段
1)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延寿镇。
2)建安工程费:约12793.26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377.98万元。
第九标段
1)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
2)建安工程费:约20966.16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590.34万元。
第十标段
1)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阳坊镇。
2) 建安工程费:约13988.90万元,其中沙河镇2777.16万元、阳坊镇11211.74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433.11万元。
四、投标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2、投标人需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3、近三年( 2016年09月01日至2019年08月31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6、为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7、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能满足服务规定的要求。(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3430.803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20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航天海鹰科技园一号院五号楼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化会议中心-会议楼-405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1、只有通过按要求完成报名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详细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媒介为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5、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但按标段顺序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本项目共分为 10个标段,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 1 个标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顺序从第一标段开始依次评标,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6)、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