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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里坤县城市维护项目--巴里坤县城至昌家庄子路灯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19-09-20 03:01:0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哈密-哈密 招标业主/代理:  巴里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密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19.09.1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巴里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9-20,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哈密巴里坤县城市维护项目--巴里坤县城至昌家庄子路灯安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哈密-哈密,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代理:哈密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巴里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HMSJLZFCG-2019-007,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MSJLZFCG- 2019-007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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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巴里坤县城市维护项目--巴里坤县城至昌家庄子路灯安装工程 1 740000 巴里坤县城至昌家庄子路灯安装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至少具备1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若本项目报名家数超过15家(含15家),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9-20 至 2019-09-26 

上午: 09:30-13:30 

下午: 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金星大厦2单元4楼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购买招标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项企业业绩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以上资料除提供原件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0-10 16:30:30 

七、    投标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金星大厦2单元4楼 

八、    开标时间: 2019-10-10 16:30:00 

九、    开标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金星大厦2单元4楼 

十、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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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巴里坤县城市维护项目--巴里坤县城至昌家庄子路灯安装工程 14800 哈密建行建北分理处 65001670200050000264 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 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需备注项目名称。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哈密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陶乐 

联系电话: 15389921115 

传真: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哈密市向阳东路 

2、采购人名称: 巴里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何华南  

联系电话: 17799027985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巴里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马海梅 

监督投诉电话: 0902-6822027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路灯采购公告.docx

20.3 KB

关键字:路灯,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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