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永丰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3,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松江区永丰街道生活垃圾箱房改造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松江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永丰街道办事处,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永丰街道生活垃圾箱房改造项目第三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该项目经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丰街道生活垃圾箱房改造项目第三批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012-072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CJS2019190)
3、预算编号:15-19-54314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永丰街道生活垃圾箱房改造项目(第三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
5、交付地址:永丰街道部分居委会
6、交付日期:施工工期 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782947.00元(国库资金:1782947.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0-12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1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拟用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加盖公章);拟用建造师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加盖公章);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半年内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12 16:00至2019-10-18 16: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磋商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600元/本(售后不退),采用现金方式收取。(上班时间段9:00-11: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该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至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405室进行现场验证,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逾期不来购买磋商文件或所提供材料不全及不合格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响应资格。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0-25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0-25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4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报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网上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永丰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佰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松汇西路1188号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中星富林名庭11号楼405室 |
邮编: | 201600 | 邮编: | 201620 |
联系人: | 潘敏峰 | 联系人: | 陈老师 |
电话: | 13917555004 | 电话: | 51537688 |
传真: | 13917555004 | 传真: | 021-51537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