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5,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恩施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凉水井安置区建设工程一期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恩施-咸丰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BHDZBC19042,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凉水井安置区建设工程(一期)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对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凉水井安置区建设工程(一期)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活动,该项目施工已由咸发改审批[2018]292号文、咸发改审批[2018]293号文、咸发改审批[2018]3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凉水井安置区建设工程(一期)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BHDZBC1904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财政配套资金;
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咸丰县丁寨片区凉水井。
6.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6亿元。
7.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540 日历天。
8.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占地面积99880.79㎡,总建筑面积267771.14㎡。新建高层住宅7栋及配套商业裙楼建设,住宅1448套;新建地下车库一层,停车位2565个;室外道路铺筑45645m?;室外绿化14769m?;配套建设水、电、消防等设施相关工程。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
占地面积(㎡) |
层数 |
建筑高度(m) |
1 |
1#楼住宅 |
29584.95 |
2079.65 |
31 |
94.15 |
2 |
2#楼住宅 |
15658.02 |
1132.24 |
31 |
94.15 |
3 |
3#楼住宅 |
15654.83 |
1132.24 |
31 |
94.15 |
4 |
7#楼住宅 |
28610.52 |
1009.26 |
31 |
93.30 |
5 |
8#楼住宅 |
28610.52 |
1009.26 |
31 |
93.30 |
6 |
9#楼住宅 |
28609.04 |
1009.26 |
31 |
93.30 |
7 |
10#楼住宅 |
29530.18 |
995.78 |
31 |
93.30 |
8 |
公厕 |
74.01 |
74.01 |
1 |
4.40 |
9 |
垃圾收集站 |
146.20 |
146.22 |
1 |
6.20 |
10 |
门楼 |
96.33 |
96.33 |
/ |
/ |
11 |
地下室 |
91196.54 |
91196.54 |
1 |
3.90 |
|
|
267771.14 |
|
|
|
本项目主要是对以上所有建设内容的跟踪审计服务招标。
10.招标服务内容:咸丰县城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凉水井安置区建设工程(一期)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11. 最高限价: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费参照《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报优惠率,优惠率不得低于60%。(优惠率是值价格能下降幅度的百分比,最终结算费率为:标准收费×(1-优惠率))
12.服务期限:从招标人通知要求进场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所需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投标人在本项目中须派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3名。
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主审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现场工作人员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所有拟派人员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社保明细表+发票(或汇款回单));(注:社保明细表如为网上打印且注明等同原件的视为有效)。
6.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按照实际情况提交)。
7.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58.52.192.225:10080/xfweb/)点击项目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招标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农业局三楼)。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农业局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58.52.192.225:10080/xfweb/)。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咸丰县营屏寨路50号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0718-68322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中段瓦窑沟一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18-6668899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