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民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6,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虹口区新会计制度核算系统实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虹口区,所属行业分类:民政局,招标代理: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民政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民政局新会计制度核算系统实施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民政局新会计制度核算系统实施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015-10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FCG-19025)
3、预算编号:00-18-5653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民政局新会计制度核算系统实施服务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480000.00元(国库资金:4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0-16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21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上传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16 至2019-10-23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0月23日前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至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800号商务大厦1805室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网上报名成功且通过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可获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0-28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0-28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800号1805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800号18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磋商。(2)网上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公章的空白最终磋商一览表(不密封进磋商响应文件),以备二次报价时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民政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 | 地址: | 虹口区曲阳路800号1805室 |
邮编: | 200125 | 邮编: | 200437 |
联系人: | 11111111111 | 联系人: | 俞佳乐 |
电话: | 021--23111111 | 电话: | 13761227270 |
传真: | 021--23111111 | 传真: | 021-558877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