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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FZHHZB2019016:红河州应急管理局防震减灾应急包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19-10-16 17:15:4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红河 招标业主/代理: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10.1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6,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红河:防震减灾应急包采购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红河,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招标编号:FZHHZB201901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FZHHZB2019016:红河州应急管理局防震减灾应急包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红河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批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拟对“红河州应急管理局防震减灾应急包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州应急管理局防震减灾应急包采购(二次)

2.2项目编号:FZHHZB2019016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预算金额:4000000.00

    2.5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

数  量

计量单位

1

防灾应急小应急包

电筒1个、口哨1个、多功能钳1把、创可贴(2.0cm*2.3cm 2片,4.0cm*5.0cm 1片)、易折棉棒3支、医用弹性绷带1卷、口罩1个(白色无纺布3层)、说明书、外包1个。

200000


    2.6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7交货地点: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指定地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凭证);

3.5、提供样品及合格证(现场提供样品);

    3.6、所投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药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是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商的授权证明(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供)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3.7、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或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并保证使用方在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的起诉;

    3.8、供应商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中标后运送货物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期内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单位介绍信;⑥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以上资料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天马路生态佳园小区2-25商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不再退还。以上资料不齐全不予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3、完成以上步骤才算报名完成。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在投标截止时间(即:2019年110609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系统内确认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携带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电子光盘及现场样品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060930分,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3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地    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

联系人:许飞

电    话:13987323572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天马路生态佳园小区2-25商铺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873-3999355


关键字:其他,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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