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可燃气体报警及事故排风系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9-10-16 18:15:4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内蒙古-呼和浩特 招标业主/代理:  内蒙古医科大学/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10.16 截止时间:  2019-11-8

摘要:本公告受内蒙古医科大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6,截止日期:2019-11-8,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可燃气体报警及事故排风系统项目二次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内蒙古医科大学,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开标地点:北国风光酒店四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3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2019年10月16日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医科大学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nmgp.gov.cn)发布了可燃气体报警及事故排风系统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内财购备字[2019]11932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的变更,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5、可燃气体报警器必须是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局备案产品;

6、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须具有燃气行业岗位证书;

5、可燃气体报警器必须是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局备案产品;

6、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公告中的报名材料说明: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可燃气体报警器在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局的备案证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6)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注:

(1)报名须提供以上资料证件的原件(特殊注明的除外)

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A4纸装订,胶装成册2套)。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为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燃气行业岗位证书原件;

(3)可燃气体报警器在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局的备案证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6)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注:

(1)报名须提供以上资料证件的原件(特殊注明的除外)

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A4纸装订,胶装成册2套)。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16日

内蒙古医科大学可燃气体报警及事故排风系统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医科大学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可燃气体报警及事故排风系统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可燃气体报警及事故排风系统项目(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9]11932号

  采购文件编号:BHZB-HW20190303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 可燃气体报警及事故排风系统项目(二次) 1 详见采购文件 797765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5、可燃气体报警器必须是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局备案产品;

6、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与东二环交汇处曙光培训大厦1408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可燃气体报警器在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局的备案证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6)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注:

(1)报名须提供以上资料证件的原件(特殊注明的除外)

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A4纸装订,胶装成册2套)。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8日 下午 02:30

  投标地点:北国风光酒店四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3号)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8日 下午 02:30

  开标地点:北国风光酒店四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3号)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与东二环交汇处曙光培训大厦1408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赵玉春

  联系电话:15247167949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账号:1518 9999 1010 0031 51064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

  地址: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471-6653014


  相关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附件(联合体协议书).docx

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6日



关键字:其他,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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