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09,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长兴县林画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林城镇太傅村片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兴县林画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林城镇太傅村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林画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林城镇太傅村片),已经业主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长兴县林画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林城镇太傅村片),工程所在地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太傅村,本工程主要建设渠道及渠系建筑物工程、机耕路工程等,主要内容包括:实施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内容、数量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所附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投资约259万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所在地区(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三)其他: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19年11月1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3.2 未取得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办理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356796998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0572-6517626
2019年11月8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应未被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3 |
其他要求:无。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视为有在建工程。 |
2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所在地区(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
5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6 |
/ |
三 |
其它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
2 |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公示内容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中对该人员的要求,外地进浙施工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3 |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
4 |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