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兴县画溪街道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12,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画溪街道新庄村新村一期公寓楼1#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兴县画溪街道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画溪街道新庄村新村(一期公寓楼1#)施工招标公告
画溪街道新庄村新村(一期公寓楼1#)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画溪街道新庄村。项目业主为长兴县画溪街道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画溪街道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1、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766平方, 六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主要内容为:多孔砖实砌墙体,灰色水泥彩瓦屋面,成品钢板防盗进户门,普通铝合金门窗,水泥砂浆地面,内墙除楼梯间公共部分乳胶漆饰面外其余混合砂浆粉刷,外墙除一层真石漆墙面外其余高级外墙涂料,安装预埋给排水电气管道,避雷接地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工期:180日历天。
2、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总造价约28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 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公示期内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 月 13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3.2 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投标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画溪街道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长兴县画溪街道新庄村
邮 编:313100
联 系 人:邱书记
电 话:1351126805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16楼
邮 编:313100
联 系 人:丁工
电 话:0572-6011616(15205829399)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