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湖北招标网 > 宜昌招标网 > 正文
湖北远安县嫘祖镇嫘祖广场贵宾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1-18 17:26:1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北-宜昌-远安县 招标业主/代理:  远安县嫘祖镇人民政府/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11.18 截止时间:  2019-

摘要:本公告受远安县嫘祖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18,截止日期:2019-,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宜昌远安县嫘祖镇嫘祖广场贵宾台改造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宜昌-远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广场,招标代理: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远安县嫘祖镇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售价: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远安县财政局远采计备[2019]XM0731号政府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远安县嫘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远安县嫘祖镇嫘祖广场贵宾台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项目编号:HBJG-2019-078

1.2、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嫘祖镇嫘祖广场贵宾台改造工程

1.3、采购项目预算:245842.90元(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1.4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嫘祖镇

1.5、采购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远安县嫘祖镇嫘祖广场贵宾台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原平台拆除;新建混凝土基层、青石板面层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1.6、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7、采购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1.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1.9、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采购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2.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2.2.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2.2.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2.4.1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并提供2019年8月至2019年10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2.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2.2.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2.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各1人)需符合宜市住建文[2014]57号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并提供2019年8月至2019年10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2.2.7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2.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应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4、磋商文件的发放时间和地点 

4.1、发售时间:2019年1118日起至2019年1122日止(上午8: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4.2、各供应商可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四楼招标代理部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281500分(注:1430分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

6.1、竞争性磋商时间:2019年11281500分;

6.2、竞争性磋商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逾期未按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人:远安县嫘祖镇人民政府

远安县嫘祖镇垭丝路88

人:舒喆

话:1867144327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人:黄幸

话:0717-3813726





关键字:广场,湖北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