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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河市社会福利院_洗涤设备采购网上询价采购公告
2019-11-19 17:45:4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黑龙江-黑河 招标业主/代理:  黑河市社会福利院/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加入时间:  2019.11.1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黑河市社会福利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19,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黑河_洗涤设备采购网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黑河,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黑河市社会福利院,招标编号:HHC[2019]044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黑河市社会福利院_洗涤设备采购网上询价采购公告

 

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黑河市社会福利院_洗涤设备采购进行网上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编号:HHC[2019]0445

二、项目名称:黑河市社会福利院_洗涤设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 123,000.00元 (预算内:0.00元,预算外:0.00元,自筹:123,000.00元)。

采购用途: 洗涤设备采购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一)报价内容:

本采购项目为1包,供应商必须整包报价。

商品名称

参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商用洗衣机

商用悬浮式洗衣机2台,容量≥15KG,机身为不锈钢珍珠滚筒,油漆涂层钢,优质粉末涂层技术,面板顶层预置洗衣粉盒。尺寸控制在740*1400*816mm之内,洗衣机功率3200W,滚筒容量≥147L,滚筒可做≤10度倾斜角省水设计,带桶自洁功能。正常洗涤转速≤46转/min,标准洗涤时间>35<37min,标准程序用水≤59L,脱水转速<1000转/min,噪音等级<62dB,工业级别的节能标准,采用变频直驱电机提高耐用性,多重减震。带电加热功能,带洗涤剂自动分配系统,需与此次购买消毒设备连接,联动使用。带自动喷雾系统,打湿衣物,洁净滚筒,去泡沫残留。配置排水电机,自带上排水系统,从而杜绝异味及积水。

2

29250

58500

臭氧水消毒机

臭氧水消毒机2台,外壳采用优质树脂材料,采用臭氧水消毒方式,可与此次购买的洗衣机连接使用,可直接挂墙或落地安装,外形尺寸控制在之内305mm*170mm*435mm,净重≥7.5kg,电压、电流为220V/50HZ,功率为60W。噪音等级<40dB,采用间接电解式臭氧发生器,产生浓度为≤28%wt的臭氧,直接融入洗衣机中参与消毒,无需人手操作,杀菌率达99.99%以上,且不可产生任何氮氧化物。需提供杀菌测试报告,权威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

2

30000

60000

熨烫设备

自吸风烫台带圆弧形摇臂,尺寸控制在1500*800MM之内,使用耐用铜线电机,配3KW不锈钢内胆锅炉,支持手动加水,方便快捷;全蒸汽烫斗,高压蒸汽管不低于2条

1

4500

4500

(二)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

(三)交付地点:黑河市机场路57号

五、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参加网上报价的供应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七、报价

(一)报价方式:供应商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先进入“网上报名管理”进行网上报名,再进入“网上投标管理”界面,网上填写并提交报价;

网址:http://www.hljcg.gov.cn选择【黑河】

(二)响应供应商可对单包或多包进行报价。报价时必须在满足采购人所有技术服务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价;

(三)供应商必须对所投产品是否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是否为小微企业进行响应;

(四)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

2、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响应的。

(五)对供应商及所投产品厂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9%的价格扣除,需在报价中声明,并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供应商和厂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即:评审价=报价-报价×9%

(六)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及所投产品厂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需在报价中声明,并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供应商和厂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以及相应查询网站的登录名和密码。

即:评审价=报价-报价×10%

如供应商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的,需在报价中声明,并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以下证明:

1、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的,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请供应商提供登录名和密码

2、法定代表人为大学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请供应商提供登录名和密码

3、法定代表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查询路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请供应商提供登录名和密码

4、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同时大学生必须为控股股东。控股情况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七)企业信用记录核查

1、核查内容:由采购中心经办人核查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前三位供应商的企业信用记录。

2、核查路径和内容:

通过“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核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核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采购中心经办人应按网上询价公告规定的查询网站、核查事项开展核查工作,以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作为判定事实的依据。如发现供应商三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则响应无效。

(八)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以废标的。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报价

网上报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报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应当优先选择列入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后,再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二)响应无效

凡发现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成交无效,并将相关情况报市级财政部门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询价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九、合同授予

(一)发布成交公告和发放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中心将按规定程序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及应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网上询价公告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合同由采购人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市级财政部门备案。

4、采购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履约及验收工作,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及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5、质保金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依法协商制定。

6、合同参考格式,请到“黑河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里下载。

(三)资金结算

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有关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办法等程序办理货物(服务)的资金结算。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同时中标人需交3%质量保证金。

十、询问和质疑

(一)对网上询价公告的询问和质疑

1、对网上询价公告的询问

(1)采购人负责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和采购人改动询价公告标准格式模板所发生的询问。

(2)采购中心负责受理答复供应商对询价公告标准格式模板内容的询问。

2、对网上询价公告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询价公告中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对询价过程或询价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1、对询价过程或询价结果的询问

供应商对询价过程或询价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等询问方式。

2、对询价过程或询价结果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询价过程或询价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提起质疑应当符合的条件

1、对询价公告质疑应当符合的条件

(1)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通过登录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管理” 进行网上报名后,方有资格提交对询价公告的质疑函;

(2)询价公告质疑受理期为询价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询价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质疑事项不得超出询价公告的内容;

(4)质疑函中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质疑文件应按照黑河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编制,并提交正本一本(含相应电子文本),副本二本。

2、对询价过程或询价结果质疑应当符合的条件

(1)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通过登录系统成功报价后,方有资格提交对询价过程或询价结果的质疑函;

(2)询价过程或询价结果质疑受理期为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质疑事项不得超出询价公告规定的范围和要求;

(4)质疑函中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质疑文件应按照黑河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编制,并提交正本一本(含相应电子文本),副本二本。

(四)对虚假、恶意质疑的处理

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对虚假、恶意质疑的供应商,在一年内再投标时给予严格限制,同时报市级财政部门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十一、报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十二、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14时,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上投标管理”界面,按照系统设定的格式逐项响应,截止时间后无法报价。

十三、本项目自开标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60天。

十四、询问、质疑受理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电话:0456-8227882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6-8220092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河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于艳英      联系电话:0456-8227882

地址: 黑河市王肃街34号

集中采购机构: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艳萍      联系电话:0456-8220092

地址:黑河市王肃街232号

十六、公告期限:本询价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黑河市社会福利院

                                                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下载]
0445询价公告.doc




关键字:设备,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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