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19,截止日期:2019-1,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_公益诉讼测验设备采购,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ZJX2019-128H;,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_公益诉讼测验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二次)
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_公益诉讼测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JX2019-128H;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_公益诉讼测验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公益诉讼测验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34万元人民币;
五、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证明材料);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2. 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者,请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89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89号四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5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360301
采购代理机构: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89号四楼
项目经办人:姜盼李志超
电 话:0451-87003479
电子邮箱:zjx87003479@163.com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