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26,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宝山区共康路共和新路三泉路美丽街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宝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共康路共和新路三泉路美丽街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cr/list)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B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共康路共和新路三泉路美丽街区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120-169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19-z9065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共康路(共和新路-三泉路)“美丽街区”建设项目人行道改造、门头改造、路口改造、绿地改造、定制雕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须对上述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漏报、少报)。
5、交付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
6、交付日期:9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18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18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1-25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2-02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①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②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④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签字);⑤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⑥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B证且项目经理为该企业的正式员工。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19-11-25 17:00:00至2019-12-02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交纳招标文件购置费人民币500元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2-09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定2019年12月10日13:30:00(以实际抽取专家时间为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
2、磋商地点: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携带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签收回执、密封完好的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密封完好的电子光盘一张(包含投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参加开标,并签到以示出席。投标人需携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各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打印回执。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并签收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即自动放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宝山区长江西路2699号 | 地址: | 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 |
邮编: | 200443 | 邮编: | 200439 |
联系人: | 孙玉立 | 联系人: | 裘蓉蓉 |
电话: | 021-66988090 | 电话: | 15021985045 |
传真: | / | 传真: | 02163353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