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河南-漯河 | 招标业主/代理: |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9.11.26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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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27,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漯河漯河卷烟厂卷包数据采集系统完善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漯河,所属行业分类:中烟,招标代理: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LHYC-GC-2019-0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卷包数据采集系统补充完善项目”公开招标,已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进行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卷烟厂卷包数据采集系统补充完善项目
2.2 项目编号:LHYC-GC-2019-06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通过项目实施并实现相关设备的数据采集功能,可以快速、准确、及时地完成每个机台运行信息的全面采集、处理和传递,并使之与现有的卷包数采系统无缝融合在一起,消除目前存在的信息孤岛现象,实现实时监控,合理安排,及时纠错,提高作业效率。保证车间各项核算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为我厂生产数据提供有力支撑。(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供货)期:3个月。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期45日历天。
2.5质保期:12个月。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与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
2.7项目履约:本项目合同期12个月。
2.8项目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漯河市人民东路518号)。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5.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良好记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查询的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对失信惩戒对象进行查询;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进入首页-重大案件查询栏目-法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进行查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个人信用-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进入首页-重大案件查询-自然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进行查询;若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
6.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行贿情况;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查询企业选择“单位行贿罪”;查询个人选择“行贿罪”;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出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所有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报名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 — 2019年1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法定假日及逾期报名者恕不受理);
4.2 报名地点: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1805室)报名。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有本次招标所含内容或相关内容)副本及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声明;
(5)“信用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查询截图;
以上证件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法人授权书留原件。按照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注:1、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标明有效日期,A4纸规格,资质不全、原件复印件不相符者不予受理,并不再接受再次报名事宜。
2、涉及个人签字处,一律不得代签,否则,作无效件处理。
(以上报名资料依据项目标书资质随时调整、补充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9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网》和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
九、其他相关要求
8.1投标保证金4000 元( 大写肆仟圆整 ),必须由潜在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通过网银或银行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并不接受现金交纳事宜。
8.2本项目将依法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网》和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不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的,作无效件处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地 址:漯河市人民东路518号
邮编:462000
联系人:赛女士(业务咨询)
电 话:0395-267701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汇处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联系人:张女士(招标咨询)
联系电话:13213220696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