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07,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伊犁劳务派遣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伊犁-奎屯,所属行业分类:劳务,招标代理:新疆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招标编号:无,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无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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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劳务派遣项目 | 26人 | 2400000 | 服务期限为2年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内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单位实缴社会保险费用证明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的税收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部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2-09 至 2019-12-29 19:30:0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奎屯市明镜园小区37号楼一单元6楼。
3.标书售价(元): 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2-30 16:00:00
七、 投标地址: 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须从汇和银行与社保大厅中间楼梯上四楼开标区)。
八、 开标时间: 2019-12-30 16:00:00
九、 开标地址: 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须从汇和银行与社保大厅中间楼梯上四楼开标区)。
十、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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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劳务派遣项目 | 48000 | 中国银行奎屯市团结南街支行 | 108208935363 | 本项目要求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方式等非现金方式提交。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事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崔江
联系电话: 0992-6853392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明镜园37幢1单元161号
2、采购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
联系人: 黄小蕾
联系电话: 13899559858
地址: 奎屯市北京东路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奎屯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奎屯市政府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 0992-3226234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doc
32.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