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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9-12-12 17:26:1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四川-甘孜-丹巴县 招标业主/代理: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人民法院/
加入时间:  2019.12.1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12,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甘孜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甘孜-丹巴县,所属行业分类:法院,采购业主: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人民法院,招标编号:5133232019000082,开标地点: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中心B座1905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323201900008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19-12-12 15:18 采购人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中标后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现场缴纳招标文件款(可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注: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纳税人识别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购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9-12-13 09:30到2019-12-19 16:00 标书售价(元) 400 标书发售地点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中心B座1907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1-03 10:30 开标时间 2020-01-03 10:30 投标地点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中心B座1905号) 开标地点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中心B座1905号)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章谷镇光明路7号,0836-3522562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1栋2单元19层1905号,028-61383989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张女士,028-61383989 预算金额(元) 130000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行业划分 C3595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6.验收: (1)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高的标准执行验收。 7、投标人须承诺(单独提供承诺函):本项目所有涉及厂家及投标人的检测报告、证书或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原件查验。 8、投标人须承诺(单独提供承诺函):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功能实现,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法院智能导诉平台和风险评估系统进行现场功能演示。 9、投标人须承诺(单独提供承诺函):凡涉及产品CCC、进网许可等针对产品的强制认证或许可证明,交货现场提交复印件给采购人查验,如无法提供,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三、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2.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接到采购人系统故障报修应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36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应提供备用机,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3.故障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4.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巡检和维护保养。当采购人有重要活动时,供应商应当提供现场技术保障服务。 5.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36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质保期外的质量问题,列明维修费用清单并载明费用。 6.供应商承诺项目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交货时需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常规备品备件。 7.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安全,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的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复,费用由采购人负担,供应商只收取成本费。 8.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4次使用培训,达到采购人可独立使用,并在培训后免费提供使用咨询等。 9.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有利于项目售后保障措施。 10.供应商须提供技术培训指导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培训对象:采购人安排; 培训内容: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使用方法及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培训目标:培训直至操作人员达到熟练使用该设备为止; 培训时间:采购人安排; 培训地点:采购人安排。 四、其他要求 1.如中标,不可因未了解项目现场情况而放弃中标不履行中标人义务。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将保留进一步追述的权利,并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如放弃中标,所产生的后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未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及交货时间要求完成项目履约的,供应商须承担违约责任。(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中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质量保障:因投标人服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服务,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安全,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的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中标人亦应负责修复,费用由采购人负担,中标人只收取成本费。如项目实施完毕后,交付采购人使用过程中发生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责任。(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预算金额:130万元。 PPP项目标识 否

关键字:法院,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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