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江苏招标网 > 南京招标网 > 正文
江苏沿山大道一期(泰工路至浦镇大街段)交通及环境提升工程施工三标...
2019-12-13 17:56:2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12.1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1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沿山大道一期泰工路至浦镇大街段交通及环境提升工程施工三标...,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3885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沿山大道一期(泰工路至浦镇大街段)交通及环境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3885001 项目名称 沿山大道一期(泰工路至浦镇大街段)交通及环境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 BJB190420-06SG 标段名称 施工三标段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12月1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12月20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BJB190420-06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沿山大道一期(泰工路至浦镇大街段)交通及环境提升工程施工三标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建函[2019]5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00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0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三标段
        2.2 工程地点:北起泰工路,南至浦镇大街,全场约4.55公里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546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45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沿山大道一期(泰工路至浦镇大街段)交通及环境提升工程起于泰工路(起点桩号K0+000),下穿京沪铁路、津浦铁路和兴浦路,与兴浦路设置Y型+菱形互通,之后连续下穿二号路、三号路及锦绣路,之后再连续上跨十三号路和珍珠街,最终接至浦镇大街平交。(终点桩号K4+550)。本项目采用城市主干道设计标准,泰工路至兴浦路段,主线设计速度为50km/h,辅路设计速度为40km/h,采用主六辅二断面;兴浦路至浦镇大街段,主线设计速度为60km/h,辅路设计速度为50km/h,采用双向八车道断面。本工程路线全长约4.55km,宽度50m;全线共设置节点2处,其中:桥梁1处,单洞长度1630m;主线高架桥1处,全长705.9m、宽度25.5m、最大跨径45m;最大排水管径D1200,最大给水管径D600。
施工三标段实施范围K2+830~K4+550,总长度1.72km,其中包含:高架桥706m,最大跨径45m,路基1.72km、管线等;涉铁为浦厂铁路。
招标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海绵城市工程、交通工程、交叉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2.10 工程规模: 长度:1720 m;宽度:50 m;造价:45000 万元;桥长:706 m;单跨:45 m;道路设计类型【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城市主干路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含)承担过单项合同长度42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长度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12月13日14时51分到 2019年12月20日14时5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有限数量制评分标准如下(满分100分)
8.3.1、企业类似工程(满分30分)
(1)企业自2014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长度42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的,得10分。
(2)企业自2014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长度49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的,得20分。
(3)企业自2014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长度56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的,得30分。
本项得分不可兼得,最多提供1个业绩,提供多个业绩时,按得分最高的业绩计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 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 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长度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同 一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与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兼得。
8.3.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满分10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桥梁工程的,得1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同一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与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兼得。
8.3.3、认证体系(满分20分)
投标人获得以下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0分,缺任意一个不得分: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自行将原件扫描件编入至资格审查文件中】
8.3.4、工程奖项(满分30分)
企业承担过的工程获得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 “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 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奖项的得10分/个,省优奖项的得5分/个,限3个奖项参与评分,提供多个奖项时按得分高的计 算,最高得30分。【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奖项需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有效期内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有效期计算方式为:国优奖项有效期为3年,省优奖项有效期2年,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止。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8.3.5、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满分10分)
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共二题,每题5分,满分10分。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分档打分。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差得2分、无不得分。【由评审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共二题,每题5 分。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 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8.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如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 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 [2017]1号文规定。
8.7、本次资审不做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经理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8.10、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按上表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如下顺序数据判断,数据数值大的优先:(1)企业注册资本金高的;(2)企业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桥梁长度大的;(3)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
8.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 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 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 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和【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1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4、本项目施工一标段(BJB190420-04SG)、施工二标段(BJB190420-05SG)、施工三标段(BJB190420-06SG)同时开标,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时,在前面标段(注:标段开标先后顺序为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然可以参加后续其他标段的评审,但在后续其他标段中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镇南路100号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科创总部基地18幢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孙工 联  系  人:王顶海
        电       话:58195915 电       话:1984838984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
        账       号: 账       号:3210840301201000015382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BJB190420-06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沿山大道一期(泰工路至浦镇大街段)交通及环境提升工程施工三标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建函[2019]5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00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0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三标段
        2.2 工程地点:北起泰工路,南至浦镇大街,全场约4.55公里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546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45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沿山大道一期(泰工路至浦镇大街段)交通及环境提升工程起于泰工路(起点桩号K0+000),下穿京沪铁路、津浦铁路和兴浦路,与兴浦路设置Y型+菱形互通,之后连续下穿二号路、三号路及锦绣路,之后再连续上跨十三号路和珍珠街,最终接至浦镇大街平交。(终点桩号K4+550)。本项目采用城市主干道设计标准,泰工路至兴浦路段,主线设计速度为50km/h,辅路设计速度为40km/h,采用主六辅二断面;兴浦路至浦镇大街段,主线设计速度为60km/h,辅路设计速度为50km/h,采用双向八车道断面。本工程路线全长约4.55km,宽度50m;全线共设置节点2处,其中:桥梁1处,单洞长度1630m;主线高架桥1处,全长705.9m、宽度25.5m、最大跨径45m;最大排水管径D1200,最大给水管径D600。
施工三标段实施范围K2+830~K4+550,总长度1.72km,其中包含:高架桥706m,最大跨径45m,路基1.72km、管线等;涉铁为浦厂铁路。
招标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海绵城市工程、交通工程、交叉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机电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2.10 工程规模: 长度:1720 m;宽度:50 m;造价:45000 万元;桥长:706 m;单跨:45 m;道路设计类型【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城市主干路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含)承担过单项合同长度42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长度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12月13日14时51分到 2019年12月20日14时5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有限数量制评分标准如下(满分100分)
8.3.1、企业类似工程(满分30分)
(1)企业自2014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长度42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的,得10分。
(2)企业自2014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长度49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的,得20分。
(3)企业自2014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长度56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的,得30分。
本项得分不可兼得,最多提供1个业绩,提供多个业绩时,按得分最高的业绩计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 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 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长度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同 一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与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兼得。
8.3.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满分10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桥梁工程的,得1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同一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与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兼得。
8.3.3、认证体系(满分20分)
投标人获得以下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0分,缺任意一个不得分: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自行将原件扫描件编入至资格审查文件中】
8.3.4、工程奖项(满分30分)
企业承担过的工程获得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 “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 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奖项的得10分/个,省优奖项的得5分/个,限3个奖项参与评分,提供多个奖项时按得分高的计 算,最高得30分。【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奖项需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有效期内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有效期计算方式为:国优奖项有效期为3年,省优奖项有效期2年,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止。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8.3.5、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满分10分)
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共二题,每题5分,满分10分。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分档打分。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差得2分、无不得分。【由评审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共二题,每题5 分。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 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8.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如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 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 [2017]1号文规定。
8.7、本次资审不做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经理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8.10、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采用按上表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如下顺序数据判断,数据数值大的优先:(1)企业注册资本金高的;(2)企业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桥梁长度大的;(3)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
8.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 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 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 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和【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1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4、本项目施工一标段(BJB190420-04SG)、施工二标段(BJB190420-05SG)、施工三标段(BJB190420-06SG)同时开标,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时,在前面标段(注:标段开标先后顺序为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然可以参加后续其他标段的评审,但在后续其他标段中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镇南路100号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科创总部基地18幢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孙工 联  系  人:王顶海
        电       话:58195915 电       话:1984838984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
        账       号: 账       号:3210840301201000015382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关键字:工程,江苏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