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机会分析及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2019-12-31 12:51:0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 招标业主/代理:  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12.30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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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31,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8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机会分析及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电力行业,招标代理: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2019-AL-50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9-AL-503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对 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机会分析及可行性研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机会分析及可行性研究

2.2项目地点: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范围:投资机会分析及可行性研究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服 务 期: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机会分析报告》编制工作。

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3.2专用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参加过同类项目的经历。

3.2.3投标人近3年内应具备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扫描)。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2月27日9:00起至2019年12月31日16:00止, 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等相关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须线下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电汇支付,投标人将标书款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内,支付信息详见联系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购买附言中填写招标编号简写:即2019503。

4.2.3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将汇款底单发送至aolongchengxin@163.com内。并经招标代理公司人员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6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谢绝个人汇款,如个人汇款,将无法保证投标人能接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6.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于女士

电话:0451-82265421

开户名称: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号:410100203086381

邮箱:aolongchengxin@163.com


关键字:电力行业,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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