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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中心城区交通改善实施方案研究项目(项目编号:PZH020A002)公开招标公告
2020-01-18 02:11:3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汕头 招标业主/代理: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1.1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头汕头市中心城区交通改善实施方案研究项目PZH020A002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头,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招标编号:440500-202001-016-0003,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 汕头市中心城区交通改善实施方案研究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2001-016-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交通改善实施方案研究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72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服务内容:汕头市中心城区交通改善实施方案研究


2、服务要求:根据汕头市中心区近期迫切面临的交通问题及亚青会召开的需要,选取如道路网络、交通组织、公共交通、交通管理和交通指引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力争实现本次方案研究的重点突破,以期短时间内起到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拥堵、提升交通的品质化水平的效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研究年限:基准年:2018年;近期年限:2021年(亚青会举办前),重点提出近期可实施落地的交通改善方案;远期年限:2030年,衔接近远期,对道路网络、公交等系统提出远期规划建议。


4、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20,000.00,最高限价金额包括所提供服务的人工、设备、耗材、差旅费、税金、杂费和管理费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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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911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如有违反,与其相关的一切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③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4、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5、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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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1月17日 至 2020年01月2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0214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2002140930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1 月 17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46507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人:郑志华 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传真:0754-88789738 邮编:515041
(三)采购人: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联系人:林少伟 联系电话:0754-88465076
传真:0754-88465098 邮编:51504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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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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