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玉溪市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22,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玉溪YXCS2020001:2020-2022年玉溪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轮胎定点更换、修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云南-玉溪,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采购业主:玉溪市财政局,招标编号:YXCS2020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致各供应商:
1. 竞争性磋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车辆维修行业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玉溪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0-2022年玉溪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轮胎定点更换、修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 磋商概况2.1 项目编号:YXCS2020001;
2.2 采购内容:遵循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的原则,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2家轮胎更换、修补服务企业,作为承担2020-2022年玉溪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轮胎定点更换、修补服务企业。维修范围包括:玉溪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所有公务用机动车辆轮胎更换、修补,一律纳入统一定点服务范围。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2.3服务期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如遇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变化,采购人可相应调整项目执行期限。
2.4本项目无采购预算,轮胎更换、修补费用根据车辆实际更换、修补情况结合成交定点服务企业优惠率承诺计算后支付。
★3.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3.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供应商须在营业场所所在地城区范围内有固定维修场所的轮胎经营单位,具有提供政府采购所需各类轮胎供应能力、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的汽车轮胎经销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7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4. 报名及磋商文件的下载4.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0 年 1月 22 日至2020年 2 月 7日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 )。
注:①供应商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磋商。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磋商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证书全省通用)。
②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六楼。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 18869746880,QQ:147165447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③供应商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在注册CA时自行下载填写好后在按要求扫描上传即可。
④供应商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点击【学习园地】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4.2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规定时间方式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4.3 磋商公告期限: 2020 年 1 月 22 日至2020年 2 月 7 日
5. 磋商保证金交纳:采用线下缴纳方式5.1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5号)的要求,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代收代退磋商(交易)保证金服务。
5.2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须在2020年 2月 12 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前,按如下开户行和账号交纳,必须以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收现金进账,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备注栏上载明“YXCS2020001”。交纳磋商保证金后,请到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保安大厦南侧)政务大楼一楼玉溪市政务中心法人大厅33号窗口领取保证金收据(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原件扫描件须制作于响应文件中。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毕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归档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携带采购合同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未获得成交资格的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磋商保证金将自动退还供应商基本账户。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保证金专户 |
|
开户名称 |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塔支行 |
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及电话 |
陈静 0877—6987085 |
银行账号 |
1016021000022980000342 |
未按时交纳磋商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取消其磋商资格。
6.响应文件的递交和磋商★6.1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标,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和纸质响应文件(1正1副)(注:纸质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6.2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6.2.1供应商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磋商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磋商文件回执”。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6.2.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 1 月 22 日起至2020年 2 月 12 日上午09时00分前,均可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6.2.3磋商截止时间:2020年 2 月12 日09时00分。
注:建议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编制要求或磋商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6.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和纸质响应文件:
6.3.1现场递交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三楼)。
6.3.2现场递交时间:2020年2月 12日 8:30~9:00时。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6.3.3其他要求:刻录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和纸质响应文件密封,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供应商全称,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注: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磋商现场。
6.4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2月12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磋商;
地点: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四楼412室。
7.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述4个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以上4个网站公告,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磋商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集中采购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①法定媒体:云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②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ggzy.yn.gov.cn/)
③玉溪市政府采购(http://zfcg.yuxi.gov.cn/)
④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8.联系方式采购人:玉溪市财政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877-2039211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35号
集中采购机构: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 系 人:王瑾 施忠祥 杨谨羽
联系电话:0877-6987081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六楼608室
邮政编码:653100
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