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海门市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2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海门市府南地块生态长廊项目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海门,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海门市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D3206840308000026,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海门市府南地块生态长廊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D3206840308000026 | 项目名称 | 海门市府南地块生态长廊项目 | ||||||||||||||||||||
标段编号 | D3206840308000026001001 | 标段名称 | 海门市府南地块生态长廊项目工程总承包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3月19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海门市府南地块生态长廊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市府南地块生态长廊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门市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门市东至长江路,西至张謇大道,南至上海路,北至东布洲路。 2.1.2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27.5万平方米,工程投资估算2131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2131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确认为准。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海门市府南地块生态长廊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相关勘察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具备以下①资质或②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接受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内容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技术人员,(3)施工负责人: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②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④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以上四条符合任意一条即可)。(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专业。) 注:如果职称证书未能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学历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若投标人仅以设计资质投标的,则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施工负责人; 若投标人仅以施工资质投标的,则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t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 ABC 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 2015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0 万元(含)以上的景观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及金额为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须三证齐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 明。】 (B)设计业绩要求: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10000 万元(含)以上的景观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必须由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审查机构出具,时间及投资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C)施工业绩要求: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含)以上的景观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及金额为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须三证齐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注:业绩包括城市大型景观工程(如体育中心、商业广场等景观工程)、公园园林绿化工程,但小区、道路两侧等单纯绿化工程除外。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资质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内容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资质要求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3月19日9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3月19日9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6 9.联系方式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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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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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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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海门市府南地块生态长廊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市府南地块生态长廊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门市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门市东至长江路,西至张謇大道,南至上海路,北至东布洲路。 2.1.2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27.5万平方米,工程投资估算2131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2131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确认为准。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海门市府南地块生态长廊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相关勘察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具备以下①资质或②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接受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内容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技术人员,(3)施工负责人: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②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④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以上四条符合任意一条即可)。(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专业。) 注:如果职称证书未能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学历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若投标人仅以设计资质投标的,则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施工负责人; 若投标人仅以施工资质投标的,则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t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 ABC 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 2015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0 万元(含)以上的景观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及金额为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须三证齐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 明。】 (B)设计业绩要求: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10000 万元(含)以上的景观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必须由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审查机构出具,时间及投资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C)施工业绩要求: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含)以上的景观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及金额为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须三证齐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注:业绩包括城市大型景观工程(如体育中心、商业广场等景观工程)、公园园林绿化工程,但小区、道路两侧等单纯绿化工程除外。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资质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内容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资质要求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3月19日9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3月19日9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6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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