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01A地块新建厂房工程施工;
所属区域: | 江苏-无锡 | 招标业主/代理: | 无锡星洲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1.23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无锡星洲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2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无锡301A地块新建厂房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江苏-无锡,所属行业分类:厂房,招标代理: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无锡星洲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XXQ201904815,招标文件售价:25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301A地块新建厂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WXXQ201904815 |
项目名称 |
301A地块新建厂房工程 |
标段编号 |
WXXQ201904815-W02; |
标段名称 |
施工; |
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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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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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2月6日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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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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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A地块新建厂房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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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301A地块新建厂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02170819053 备案号[2019]15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星洲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5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49.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新吴区锡兴路以西、研发二路以北
2.1.2 建设规模: 建筑物层数(最大):4层;标段合同估算价:10861.42万元;标段总建筑面积:46244.50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28.9米;单跨跨度(最大):14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25673.33平方米;拟新建三栋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46244.5平方米,最高4层,最大高度28.9米,最大跨度14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5673.33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10861.42万元
2.1.4 工期要求: 3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04月01日,竣工日期:2021年04月25日
2.2 招标范围: 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溯三年内(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中标金额≥6500万元且采用高支模施工技术(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高度5m(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内的信息为准。如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高支模施工技术(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高度5m(含)以上),则需补充提供施工图纸蓝图(或竣工图纸蓝图)或经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证明中所载金额为准;
自2018-01-2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01-2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9-10-2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3.6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1月23日 9:00 时至2020年02月06日 17:00 时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截止时间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02月25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 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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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无锡星洲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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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锡新二路1号 |
地 址: |
无锡蠡园开发区标准写字楼A3三楼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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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
邮 编: |
2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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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徐大展 |
联 系 人: |
方钟明 |
|
电 话: |
051085281955 |
电 话: |
0510-82810100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0-82811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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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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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7157329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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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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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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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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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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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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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A地块新建厂房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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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301A地块新建厂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02170819053 备案号[2019]15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星洲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5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49.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新吴区锡兴路以西、研发二路以北
2.1.2 建设规模: 建筑物层数(最大):4层;标段合同估算价:10861.42万元;标段总建筑面积:46244.50平方米;建筑物高度(最大):28.9米;单跨跨度(最大):14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25673.33平方米;拟新建三栋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46244.5平方米,最高4层,最大高度28.9米,最大跨度14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5673.33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10861.42万元
2.1.4 工期要求: 3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04月01日,竣工日期:2021年04月25日
2.2 招标范围: 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溯三年内(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中标金额≥6500万元且采用高支模施工技术(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高度5m(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内的信息为准。如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高支模施工技术(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高度5m(含)以上),则需补充提供施工图纸蓝图(或竣工图纸蓝图)或经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证明中所载金额为准;
自2018-01-2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9-01-2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9-10-2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3.6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1月23日 9:00 时至2020年02月06日 17:00 时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截止时间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02月25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 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 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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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无锡星洲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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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锡新二路1号 |
地 址: |
无锡蠡园开发区标准写字楼A3三楼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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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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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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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徐大展 |
联 系 人: |
方钟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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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085281955 |
电 话: |
0510-828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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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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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10-82811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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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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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7157329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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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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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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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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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退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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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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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厂房,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