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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淳区东坝总部经济园装修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
2020-01-23 17:35:4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高淳县 招标业主/代理:  南京市高淳区东和联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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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市高淳区东和联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2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高淳区东坝总部经济园装修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南京-高淳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市高淳区东和联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4561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高淳区东坝总部经济园装修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4561001 项目名称 高淳区东坝总部经济园装修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MGC200013-01ZG 标段名称 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1月2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2月5日
工程类型 其他工程
公告信息
编号: MGC200013-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淳区东坝总部经济园装修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高行审备(2019)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高淳区东和联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游子山村周泗涧东侧
        2.1.2 工程规模: 高淳区东坝总部经济园装修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为8343m2,其中地上面积为6042 m2,参照四、五星级饭店标准,主要实施包括大堂、餐饮区、客房区、会议区等各类室内功能空间的室内装修以及根据运营需要产生的室内外结合部分装修改造,如消防、景观小品、灯光照、智能化、视频监控、标识标牌等。
        2.1.3 合同估算价: 47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93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3月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3月1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6月8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高淳区东坝总部经济园装修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各类评审、审查、验收、移交、人员培训、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A)设计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B)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2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本章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①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原件核查);②社保要求: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施工负责人:①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安全考核B类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②社保要求: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设计负责人: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②社保要求: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1.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1.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2.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2.8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9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高政规发【2014】4号文)的要求,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到南京市高淳区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025-57314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提供单项登记手续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7分
                设计文件:17分
                商务标: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5);良(4.5);中(4);差(3.5);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优(10);良(9);中(8);差(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7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无(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2开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接受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8.3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高政规发【2014】4号文)的要求,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到南京市高淳区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025-57314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提供单项登记手续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4 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 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c.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户名、账号汇款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在线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保证金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5本项目最高限价:4700万元【其中设计费200万元,施工费45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8.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7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高淳区东和联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 地              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1楼E座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江工 联      系     人:金佳懿
        电       话:025-57831668 电              话:025-86556245-8011
        传       真:无 传              真:025-86553313
        电子邮件:无 电   子   邮  件: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MGC200013-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淳区东坝总部经济园装修工程项目已由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高行审备(2019)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高淳区东和联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游子山村周泗涧东侧
        2.1.2 工程规模: 高淳区东坝总部经济园装修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为8343m2,其中地上面积为6042 m2,参照四、五星级饭店标准,主要实施包括大堂、餐饮区、客房区、会议区等各类室内功能空间的室内装修以及根据运营需要产生的室内外结合部分装修改造,如消防、景观小品、灯光照、智能化、视频监控、标识标牌等。
        2.1.3 合同估算价: 47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93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3月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3月1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6月8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高淳区东坝总部经济园装修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各类评审、审查、验收、移交、人员培训、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A)设计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B)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22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本章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①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原件核查);②社保要求: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施工负责人:①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安全考核B类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②社保要求: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设计负责人: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②社保要求: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1.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1.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2.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2.8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9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高政规发【2014】4号文)的要求,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到南京市高淳区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025-57314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提供单项登记手续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7分
                设计文件:17分
                商务标: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5);良(4.5);中(4);差(3.5);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优(10);良(9);中(8);差(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7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无(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2开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接受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8.3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高政规发【2014】4号文)的要求,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到南京市高淳区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025-57314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提供单项登记手续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4 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 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c.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户名、账号汇款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平台在线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保证金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5本项目最高限价:4700万元【其中设计费200万元,施工费45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8.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7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高淳区东和联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 地              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1楼E座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江工 联      系     人:金佳懿
        电       话:025-57831668 电              话:025-86556245-8011
        传       真:无 传              真:025-86553313
        电子邮件:无 电   子   邮  件:无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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