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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LYCG2020—C01: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平台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2-19 01:11:1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保山-隆阳区 招标业主/代理: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加入时间:  2020.02.18 截止时间:  2020-

摘要:本公告受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19,截止日期:2020-,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保山LYCG2020—C01: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平台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云南-保山-隆阳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采购业主: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编号:LYCG2020—C01,开标地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平台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87号、19号、9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平台车辆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感兴趣的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隆阳区2020年公务用车平台车辆保险2家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YCG2020—C0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599912.00元。

五、服务期1

六、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缴费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单位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截图1)、“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2)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3),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三份截图);

(四)本次招标供应商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供应商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或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授权的保险分支机构或授权的分公司或支公司(提供提供逐级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

2、供应商应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九、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十、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十一、网上报名时间及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报名及电子磋商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219日至2020年2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格式为*.ZCZBJ),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如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有不同的,以电子文件为准。

十二、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33日09 时00分前。

2、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大厦A座二号楼4楼)。

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磋商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申请文件。

4、供应商完成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开标时现场提交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光盘,如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有不同的,以电子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十三、本项目磋商保证金:5000.00(伍仟)元整,于2020年3月3日09:00 前,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到账为准。请在汇款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转账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账号: 6232813960000682000      

服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注:投标人提交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十五、招标人: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杏花路82号   邮编:67800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75-2127577

十六、招标代理机构: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地   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4楼

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传真):0875-2233939

十七、监督电话: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0875-2218607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3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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