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扬州市运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扬州汶河派出所业务用房、汶河街办树人苑社区用房装修项目汶河派出所...,所属区域:江苏-扬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扬州市运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YZS20191101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汶河派出所业务用房、汶河街办树人苑社区用房装修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YZS201911013 | 项目名称 | 汶河派出所业务用房、汶河街办树人苑社区用房装修项目 | ||
标段编号 | YZS201911013002; | 标段名称 | 汶河派出所业务用房、汶河街办树人苑社区用房装修工程监理;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2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2月26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汶河派出所业务用房、汶河街办树人苑社区用房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汶河派出所业务用房、汶河街办树人苑社区用房装修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广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广发改许可{2019}95号关于汶河派出所业务用房、汶河街办树人苑社区用房装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运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汶河派出所业务用房、汶河街办树人苑社区用房装修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北至石塔桥南新村、南至文汇东路、西至二道河、东至石塔南街 2.2 工程规模:/ 2.3 招标范围:汶河派出所业务用房、汶河街办树人苑社区用房装修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工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5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 1人 专业:建筑装饰、装饰装潢、室内设计、装潢设计、艺术设计等相关或相近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1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或项目总监在手工程情况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件规定,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19年11月至2020 年 01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10.5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20年02月21日至2020年02月26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03月02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厅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扬州市运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 邮 编: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陈海青 联 系 人: 郑凯进 电 话: 电 话:15861373071 传 真: 传 真: 0514-809812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27170857@qq.com 2020 年0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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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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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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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汶河派出所业务用房、汶河街办树人苑社区用房装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汶河派出所业务用房、汶河街办树人苑社区用房装修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广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广发改许可{2019}95号关于汶河派出所业务用房、汶河街办树人苑社区用房装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运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汶河派出所业务用房、汶河街办树人苑社区用房装修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北至石塔桥南新村、南至文汇东路、西至二道河、东至石塔南街 2.2 工程规模:/ 2.3 招标范围:汶河派出所业务用房、汶河街办树人苑社区用房装修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工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5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 1人 专业:建筑装饰、装饰装潢、室内设计、装潢设计、艺术设计等相关或相近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1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或项目总监在手工程情况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件规定,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19年11月至2020 年 01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10.5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20年02月21日至2020年02月26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03月02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厅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扬州市运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 邮 编: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陈海青 联 系 人: 郑凯进 电 话: 电 话:15861373071 传 真: 传 真: 0514-809812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27170857@qq.com 2020 年0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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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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