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左权县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5,截止日期:2020-3-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晋中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磋商,所属区域:山西-晋中-左权县,所属行业分类:财政局,招标代理:晋中市恒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左权县财政局,招标编号:JZHRCS,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晋中市恒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左权县财政局的委托,就左权县财政局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有专业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左权县财政局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ZHRCS-20200201
三、采购预算:238个项目分六包进行招标,每包中标1个绩效评价机构服务,每包预算金额30万元,总预算18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共采购6个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机构,按照左权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左权县财政局2020年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左财字〔2020〕136号)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绩效评价根据项目的绩效目标围绕受托项目的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达成、项目效益等方面逐项开展,同时要重点对项目涉及的财政政策从效率、效果、公平、可持续性等角度做出客观评价。
付款方式:中标服务供应单位在规定时间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印证资料,取得财政局确认后由其一次性付清。
服务要求: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全部委托的方式;承担第三方评价工作的受托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价,主要通过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撰写报告等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要求,完成评价任务。
五、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依法正式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含相关经营范围)(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无审计报告的其他组织机构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8.具有绩效评价经验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9.提供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投标将被否决;(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备案登记表
注: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上述第2、3项材料,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2月25日起至2020年3月2日止(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左权县学苑东区2#-3#商铺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6日15:00时止;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左权县北大街消防大队东侧建设银行三楼304室;
3、开标时间:2020年3月6日15:00时;
4、逾期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左权县财政局
地址:左权县滨河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354-8636265
代理机构:晋中市恒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左权县学苑东区2#-3#商铺三楼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354-3936111
出售招标文件登记备案表
JZHRCS-20200201
年月日
投标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
||
投标企业地址 |
||
项目名称 |
||
电子邮箱 |
||
法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
移动电话 |
||
传真电话 |
||
项授权代表人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
移动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特别申明:(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若不包含所报项目内容,评委评定审核中作无效标处理与我公司无关。 (2)若所报包别有所调整,请重新发送本表格。否则计费按原包数计算。 |
晋中市恒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