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5,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新乡新乡供电段”电力春检工具”公开询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新乡,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招标编号:郑34HPJG4I,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乡供电段”电力春检工具”公开询价公告
时间:2020-02-24 11:21:05 编号:郑34HPJG4I 发布:新乡供电段
新乡供电段对下列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新乡供电段”电力春检工具”采购项目
二、询价物资清单见询价文件: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电力春检工具 |
见询价文件 |
1批 |
1.交货地点:新乡供电段材料科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接新乡供电段材料科通知后5日内送达。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郑州铁路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安排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根据实际用量结算,单价和规格型号不变。
4.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询价项目经营范围,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代理销售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具有询价物资的有效期内的授权委托书,且具有询价物资代理经验及产品独立售后服务能力;
(2)、询价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3)、报价人提供的询价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责任质量事故;
(4)、报价人须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范围内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供应商在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完成企业信息注册的;
(5)、如发现报价人提供虚假资质,将按照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供应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成交企业不得分包、转包;
(8)、其他相关要求以询价文件要求为准。
三、报价要求
1.请于2020年2月26日17:00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报价为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到站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至新乡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询价物资的有效期内的授权委托书,请与报价单一同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至新乡供电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逾期未送达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关键询价物资的有效期内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报价人必须对《询价物资清单》中某个包件的全部物资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或型号,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4、需提供样品的物资,样品未随报价文件一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工
电话、传真:0373-2125183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铁西路16号(新乡供电段材料科)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附 件:新乡供电段电力春检工具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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