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7,截止日期:2020-4-2,公告主要内容为:大兴安岭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自驾游营地维修改造及配套建设三期项目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自驾游营地维修改造及配套建设三期项目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大兴安岭-呼玛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232721200214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自驾游营地维修改造及配套建设三期项目已由呼玛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呼发改[2020]22号、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玛县呼玛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自驾游营地维修改造及配套建设三期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
2.3建设规模:砖窑遗址修复(装修)、砖窑遗址修复外立面亮化、烟筒亮化等。
2.4招标控制价:4028629.43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0月31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管理班子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班子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施工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班子全员应为本企业在职员工。
(4)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5)投标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0年3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完成网上企业登记,登记时间需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一致。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元人民币/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售后不退。
4.3 图纸资料(如有)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4.4 潜在投标人应在2020年4月2日10时00分通过下载方式获取工程量清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20年4月2日10时00分(系统默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24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及方式
6.1开标时间:2020年4月2日10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特殊注明
注: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时间处于疫情管制期限内,固开标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暂定2020年4月2日10时00分,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7-3500121
招 标人:呼玛县呼玛镇人民政府
地 址:呼玛县呼玛镇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5714676952
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8号凯旋广场A座3217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100335或1320674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