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安陆市碧涢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3,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孝感安陆市引徐济安饮水工程电力接入系统工程,所属区域:湖北-孝感-安陆,所属行业分类:接入,招标代理:安陆市冲之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安陆市碧涢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ALCZ2020-04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安陆市引徐济安饮水工程电力接入系统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安财采【2020】3号,安陆市冲之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陆市碧涢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安陆市引徐济安饮水工程电力接入系统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安陆市引徐济安饮水工程电力接入系统工程
2.项目编号:ALCZ2020-04号
3.采购需求:电力接入系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采购预算:399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期:合同生效后90天。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经营的独立法人;
7.2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4拟派本项目的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项目经理不能有在建工程 ;项目经理应为机电工程专业工程二级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应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必须持有培训证或上岗证;
7.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资格审查:
8.1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直接在下面规定的时间、网址下载磋商文件以及相应的澄清、修改、答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提供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改、答疑等各类采购信息均在磋商采购公告发布的相同网址上及时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过其他渠道提供相关信息,请供应商主动及时查询网上相关公告,否则,后果自负。
8.2磋商文件下载:
8.2.1下载时间和网址:
时间:自2020年3月24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止。
网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市县公告→招标(采购)公告→打开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公告底部 “相关下载”。澄清、修改、答疑等各类采购信息点击底部“相关公告”或市县公告栏中相关公告的内容。
8.2.2打印公告。在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内,在湖北政府采购网打印公告若干份备用。公告打印件的网址、打印时间、公告内容必须完整(在网站公告页面点击鼠标右键选择打印。纵向打印时“缩放”选项选择50)。
8.2.3供应商应将完整的公告打印件(复印无效)加盖公章,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单独提交一份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告打印件无效,响应文件会被拒绝:显示时间在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前或后;网址不正确或不完整;公告内容不完整。供应商应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
8.3磋商文件质疑和要求澄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时效以“文件下载”规定时间为准,逾期,采购人概不接受供应商质疑。符合规定的质疑和要求澄清须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本项目公告打印件。否则,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质疑以及澄清要求。
8.4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但如果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提交有效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小于9家(含),则全部进入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如果超过9家,则按首次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取前9家进入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如果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5家,则从9家外(如有)按首次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审查并补足5家。如此类推,剩余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首次报价为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9.提交响应文件、磋商时间:
9.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0年4月8日上午09:00整。
9.2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地点:安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放大道建设街10号)一楼。
10.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节能环保等政策。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安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陆市碧涢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陆市碧涢路175号阳光世纪城C1幢105商铺
联系人:范主任 电话:15107296111
采购代理机构:安陆市冲之工程造价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陆市太白大道222号建筑行业管理处二楼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5897717861
13.其他要求:
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根据国家,特别是湖北省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的磋商会作如下特别规定:
一、此次磋商会只允许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人进入会场,供应商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与会,否则,取消供应商的投标(谈判、磋商、询价)资格。
二、供应商代表必须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书、磋商截止日(含)起前三日内彩色打印的纸质健康码“绿码”(全国或省级统一码)或供应商代表现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进入会场,同时,供应商代表应配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以及遵守本市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的最新规定,否则,取消供应商的磋商资格。
三、供应商代表在会场内就座或活动应保持不少于1米的间距,会场内非必要尽量少活动,禁止摘除口罩。如供应商不听劝阻,取消供应商的磋商资格。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