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甘孜州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污监控系统项目(甘政采磋商[2020]1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甘孜 | 招标业主/代理: | /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加入时间: | 2020.03.25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5,公告主要内容为:甘孜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甘孜州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污监控系统项目甘政采磋商[2020]1号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甘孜,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513320202000002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甘孜州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污监控系统项目(甘政采磋商[2020]1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320202000002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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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3-25 08:43 |
采购人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甘孜州生态环境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甘孜州康定市榆林新区榆林路10号,联系方式:付长龙,0836-283101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1楼,联系方式:列尔丹,0836-2860333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张冬玲,电话:0836-2835631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3-26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4-01 17:3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1日09: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cgzzg.com)“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项目潜在投标(响应)供应商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发至电子邮箱(2973079971@qq.com)报名;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受理科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核查潜在响应供应商无响应限制情形后,免费向其发送相应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文档。潜在响应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回复电子邮件予以确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1楼(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受理科)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1楼(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受理科)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4-08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4-08 10: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1楼(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4-08 10: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1楼(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无 |
预算金额(元) |
298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服务 |
行业划分 |
S91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按照国家2018年颁布的最新《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和《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要求:一是自2019年5月1日开始调整标准限值及检测方法;二是新生产汽车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下线检测;三是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注册登记、在用汽车车载诊断系统(0BD)检测和氮氧化物测试。新标准启用后,开始实施新的尾气排放检测方法及限值;增加柴油车氮氧化物检测和OBD检查项目。由于污染物排放限值调整和新增加监测内容,现有机动车监控平台已不能满足新标准的“检验机构应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时传输检验信息”要求,也直接影响数据的接收上传及对尾气检验机构的监管,亟需对平台更新。本项目采购机动车排污监控系统一批。采购预算金额: 29.8万元。最高限价:29.8万元。本项目不分包。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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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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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监控,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