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吴江区太湖新城松陵镇胜信路南侧行船河路西侧03地块商服项目...,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吴江,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E3205840327001018,招标文件售价:评标办法,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吴江区太湖新城(松陵镇)胜信路南侧行船河路西侧03地块商服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840327001018 | 项目名称 | 吴江区太湖新城(松陵镇)胜信路南侧行船河路西侧03地块商服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5840327001018003001; | 标段名称 | 太湖新城(松陵镇)胜信路南侧行船河路西侧03地块商服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3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4月2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苏州市吴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 太湖新城(松陵镇)胜信路南侧行船河路西侧03地块商服项目 经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吴发改行核发[2018]37号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 无 )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 2018 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 B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吴江区太湖新城胜信路南侧行船河路西侧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江区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约4855.794664万元 (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8369.48㎡,地上4层地下1层,房屋高度20.75米;最大跨度11m。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4月30日 至 2021年4月30日 4.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 是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 是 注:请尚未开通“网上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参见“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http://www.wjqgggzy.com/wjggzy/xzzx/00500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此项);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联系人:陈猛 传真: 电话:0512- 60900911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106室 邮编: 215200 E-Mail: hjzbdl@foxmail.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联系电话: 65221883 注册证号:建[造] 10320010367 12. 备注:(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4)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 (5)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 (6)据苏建建管[2017]236号,中标(开工)后没有办理网上合同备案的,关键岗位人员不予变更,请投标人谨慎考虑,如发生此类情形,招标人不予同意变更人员并将保留追偿的权利。 (7)拒绝“苏州吴江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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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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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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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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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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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苏州市吴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 太湖新城(松陵镇)胜信路南侧行船河路西侧03地块商服项目 经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吴发改行核发[2018]37号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 无 )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 2018 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 B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吴江区太湖新城胜信路南侧行船河路西侧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江区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约4855.794664万元 (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8369.48㎡,地上4层地下1层,房屋高度20.75米;最大跨度11m。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4月30日 至 2021年4月30日 4.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 是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 是 注:请尚未开通“网上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参见“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 http://www.wjqgggzy.com/wjggzy/xzzx/00500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此项);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联系人:陈猛 传真: 电话:0512- 60900911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106室 邮编: 215200 E-Mail: hjzbdl@foxmail.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联系电话: 65221883 注册证号:建[造] 10320010367 12. 备注:(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4)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 (5)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 (6)据苏建建管[2017]236号,中标(开工)后没有办理网上合同备案的,关键岗位人员不予变更,请投标人谨慎考虑,如发生此类情形,招标人不予同意变更人员并将保留追偿的权利。 (7)拒绝“苏州吴江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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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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