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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泽普县城镇供水提升和计量阶梯水价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3-28 12:11:0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喀什-泽普县 招标业主/代理:  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3.2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8,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喀什泽普县城镇供水提升和计量阶梯水价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喀什-泽普县,所属行业分类:计量,招标代理: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XJFZYCG(GK)-2020-024,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FZYCG(GK)-2020-024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泽普县城镇供水提升和计量阶梯水价改造项目 25000 10000000 DN15水表,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投标商必须为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商需提供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5、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时间: 2020-03-28 至 2020-04-09 19:30:00 上午: 10:30-14:00 下午: 15:30-19:30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号 ) 

3.投标人领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投标商必须为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商需提供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5、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交以上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17 11:30:00 

七、投标地址: 泽普县联合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法桐公园对面) 

八、开标时间: 2020-04-17 11:30:00 

九、开标地址: 泽普县联合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法桐公园对面)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泽普县城镇供水提升和计量阶梯水价改造项目 18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30476101040005796 (银行电汇或转账、银行保函) 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 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合同法》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文林         联系电话: 15109059770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室 

2、采购人名称: 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刘则灵        联系电话: 13899161636  

地址: 泽普镇前程路公安局南250米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泽普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王茹            监督投诉电话: 0998-8246887 




附件信息:

公告-泽普县城镇供水提升和计量阶梯水价改造项目(公开).doc

33.5 KB

关键字:计量,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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