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振国资产经营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3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渔沟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淮阴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振国资产经营中心,招标编号:3208042003260102,招标文件售价:3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渔沟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042003260102 | 项目名称 | 渔沟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 | ||||||||||||||||||||||||||||||||
标段编号 | 3208042003260102-BD-001; | 标段名称 | 渔沟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程施工;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3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4月13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渔沟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渔沟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渔沟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程的批复》(淮审批建审复【202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振国资产经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渔沟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阴区渔沟镇越北路北侧,田友街东侧;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最大跨度为6.26米,包括便民服务大厅、值班室居家养老用房、办公室、会议室、文化室、活动室、图书室等(以上部分以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建筑功能及建设规模为准)。 2.1.3 合同估算价:1180.092928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04-30,竣工日期:2020-09-30 2.1.5 其他:质量等级:合格 2.2 招标范围:渔沟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程,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8-04-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9-04-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0-01-2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为其出具的自 2019 年7月以来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03-30 08:30:00至2020-04-13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04-14 09:0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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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渔沟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渔沟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渔沟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程的批复》(淮审批建审复【202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振国资产经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渔沟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阴区渔沟镇越北路北侧,田友街东侧;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最大跨度为6.26米,包括便民服务大厅、值班室居家养老用房、办公室、会议室、文化室、活动室、图书室等(以上部分以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建筑功能及建设规模为准)。 2.1.3 合同估算价:1180.092928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04-30,竣工日期:2020-09-30 2.1.5 其他:质量等级:合格 2.2 招标范围:渔沟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工程,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8-04-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9-04-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0-01-2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为其出具的自 2019 年7月以来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03-30 08:30:00至2020-04-13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04-14 09:0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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