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淮安市淮阴区丁集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3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丁集镇丁圩新村项目丁集镇丁圩新村工程;,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淮阴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淮安市淮阴区丁集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3208042003260101,招标文件售价:3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丁集镇丁圩新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042003260101 | 项目名称 | 丁集镇丁圩新村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8042003260101-BD-001; | 标段名称 | 丁集镇丁圩新村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3月3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4月9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丁集镇丁圩新村项目丁集镇丁圩新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丁集镇丁圩新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发改投资(2019)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丁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丁集镇丁圩新村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阴区丁集镇205国道西侧民强北,东临205国道,南接民强路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8172平方米,56栋住宅/二层,1栋服务中心,1栋幼儿园及配套工程。本项目设计为装配式建筑,预制为叠合板丶叠合梁丶叠合楼梯丶叠合阳台丶叠合空调板,预制钢筋陶拉混凝土轻质墙板+挤塑板+砂浆为一体(不得使用宽度小于1米的条板,单面墙板宽度4米以下的不得使用拼装板),装配率为60%以上(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803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04-17,竣工日期:2020-10-17 2.1.5 其他:重要提醒:本项目是农房改善项目,是淮阴区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将严厉查处挂靠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招标人将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加大违约处罚力度。区纪委、区农房办、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将对本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上限给予最严厉的处罚,并将其违法行为在江苏省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2.2 招标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8-06-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9-06-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0-02-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03-31 08:30:00至2020-04-09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04-10 09:0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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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丁集镇丁圩新村项目丁集镇丁圩新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丁集镇丁圩新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发改投资(2019)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丁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丁集镇丁圩新村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阴区丁集镇205国道西侧民强北,东临205国道,南接民强路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8172平方米,56栋住宅/二层,1栋服务中心,1栋幼儿园及配套工程。本项目设计为装配式建筑,预制为叠合板丶叠合梁丶叠合楼梯丶叠合阳台丶叠合空调板,预制钢筋陶拉混凝土轻质墙板+挤塑板+砂浆为一体(不得使用宽度小于1米的条板,单面墙板宽度4米以下的不得使用拼装板),装配率为60%以上(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803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04-17,竣工日期:2020-10-17 2.1.5 其他:重要提醒:本项目是农房改善项目,是淮阴区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将严厉查处挂靠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招标人将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加大违约处罚力度。区纪委、区农房办、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将对本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上限给予最严厉的处罚,并将其违法行为在江苏省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2.2 招标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8-06-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9-06-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0-02-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03-31 08:30:00至2020-04-09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04-10 09:0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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