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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民乐县南古中心卫生院杨坊分院DR(数字化X光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3-31 17:16:0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甘肃-张掖-民乐县 招标业主/代理:  民乐县南古中心卫生院杨坊分院/甘肃鑫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3.3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民乐县南古中心卫生院杨坊分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31,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张掖DR数字化X光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张掖-民乐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甘肃鑫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民乐县南古中心卫生院杨坊分院,招标编号:MLZC200331-018,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民乐县南古中心卫生院杨坊分院DR(数字化X光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MLZC200331-018

甘肃鑫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民乐县南古中心卫生院杨坊分院的委托,对“民乐县南古中心卫生院杨坊分院DR(数字化X光机)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民乐县南古中心卫生院杨坊分院DR(数字化X光机)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预算金额: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1-3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强调:各投标商在开标时,请携带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证件的原件供评委会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具备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自20204100时起至20204229时止。

2.采购文件获取地址: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在线下载获得。供应商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请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17393632630)

3.获取方式:在线自行下载。

七、公告期限:202041日至20204229时。

八、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和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ggzy/)上发布。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文件时间:2020422830分至90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将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1号开标厅,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民乐县锦绣家园东门北侧100米)1号开标厅。

3.开标时间:20204229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1号开标厅。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代标出席开标会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中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将所参加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段在用途栏简要注明,若因项目名称及分(包)段不清造成无法辨别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为提高投标保证金信息保密度,投标人(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收款名称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乐县分中心,收款账号及开户银行在投标人(供应商)投标成功后,通过投标人系统查询,具体查询保证金账号信息请参照新版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保证金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手续时,需注意每一(包)标段的子账号都为不同的账号,投标人(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仔细核对子账号进行缴纳,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的,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亦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6.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投标供应商请及时致电:0936-4456516,0936-4415789咨询办理。)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民乐县南古中心卫生院杨坊分院

    联系地址:民乐县南古镇杨坊村

    人:武长久       联系电话:15393662296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张掖市民乐县北车站向西300米处

    联系人:王红梅        联系电话:18993612836

民乐县分中心地址:甘肃省民乐县锦绣家园东门北侧100米

民乐县分中心电话:0936-4415789

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hangye.gov.cn/ggzy/



关键字:其他,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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