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共荆州市沙市区委党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03,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荆州沙市区委党校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荆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共荆州市沙市区委党校,招标编号:SZC20200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沙采计备【2020】XM00014号计划函要求,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荆州市沙市区委党校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就沙市区委党校房屋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共荆州市沙市区委党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编号:SZC2020005
2.项目名称:沙市区委党校房屋装饰装修工程
3.建设地点:沙市区北京东路,原沙市钢管厂学校
4.工 期:9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完成沙市区委党校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即最高限价):2867357.06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类注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需为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证明,并提供证件及项目班子配备人员社保参保证明;
2.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工程采用无记名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公告期间,将文件费缴纳至下列账户(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以银行回单日期为准,超过上述公告日期及无项目名称的银行回执无效,投标人必须以个人名义缴费,不得使用投标人单位名称);文件工本费200元(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此费用概不退还。
2.竞标人于公告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凭银行缴费的回执单在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100号9栋202室)获取招标文件。
3.开标时请竞标人出示银行缴费的回执单原件(回执单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否则文件将被拒收)并携带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参与本项目的开评标。
4.受疫情影响,供应商报名及投标时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的规定做好相应措施。
5 .账户名称、开户行及账号
账户名: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沙市支行
账号:13030012010001383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8日9时30分,地点: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100号沙市区政府9号楼2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公开开标,邀请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沙市区人民政府网
七、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荆州市沙市区委党校
联系人:叶欢欢 电 话:13886556477
招标代理: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艳容 电 话:13554619988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