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03,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咸宁物业服务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咸宁-通山县,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代理机构,采购业主: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HBCJ-2020ZC-B00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通山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BCJ-2020ZC-B006
3.采购内容:物业服务1项
4.服务期限:两年
5.采购预算:人民币38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设备清单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身份证、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2019年9-12月份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3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止,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网上报名,请报名供应商下载报名登记表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标公告第二款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17739772@qq.com,审核通过后将发售磋商相关文件资料。
注: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审时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评审。
3.获取地点: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山县长途客运站西站出口斜对面美天批发超市三楼)。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9时整。
2.送达地点: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山县长途客运站西站出口斜对面美天批发超市四楼)。
六、采购公告查询
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七、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山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97526966
代理机构: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715-2375688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