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莫镇砖桥村2020年挂钩填土土方工程填土等工程施工
所属区域: | 江苏-南通-海安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4.10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南莫镇砖桥村2020年挂钩填土土方工程填土等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海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土方,招标代理: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B320621033600054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南莫镇砖桥村2020年挂钩填土土方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0549 |
项目名称 |
南莫镇砖桥村2020年挂钩填土土方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0549001001 |
标段名称 |
填土等工程施工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4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4月22日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公告信息 |
南莫镇砖桥村2020年挂钩填土土方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南莫镇砖桥村2020年挂钩填土土方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南莫镇砖桥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市南莫镇砖桥村; |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
(3)招标范围:南莫镇砖桥村2020年挂钩填土土方工程施工。 |
(4)施工工期:30日历天; |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
1 |
填土等工程施工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75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自 2018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19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业绩要求:无; |
(7)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b.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且投标人须承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资格后审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红章);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20年04月10日到2020年04月22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22日09时0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等招标信息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 |
7.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5万元整。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海安市南莫镇砖桥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安市南莫镇砖桥村 |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海安镇 镇南路399号二楼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 系 人:吕秀兰 |
联 系 人:王清松 |
电 话:18901472829 |
电 话:0513-81819686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南莫镇砖桥村2020年挂钩填土土方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南莫镇砖桥村2020年挂钩填土土方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南莫镇砖桥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市南莫镇砖桥村; |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
(3)招标范围:南莫镇砖桥村2020年挂钩填土土方工程施工。 |
(4)施工工期:30日历天; |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
1 |
填土等工程施工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75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自 2018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19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业绩要求:无; |
(7)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b.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且投标人须承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资格后审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红章);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20年04月10日到2020年04月22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22日09时0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等招标信息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 |
7.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5万元整。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海安市南莫镇砖桥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安市南莫镇砖桥村 |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海安镇 镇南路399号二楼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 系 人:吕秀兰 |
联 系 人:王清松 |
电 话:18901472829 |
电 话:0513-81819686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相关附件 |
|
关键字:土方,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