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16,截止日期:2020-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昌平区[昌平]利兆公证处聘用人员经费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昌平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 北京广普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招标编号:GPD-ZB(CP)-2020-006,招标文件售价:8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北京广普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利兆公证处聘用人员经费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利兆公证处聘用人员经费
项目编号:GPD-ZB(CP)-2020-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697116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1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赫主任、010-697215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广普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010-6971169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火炬街甲12号6层B3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利兆公证处聘用人员经费
2、项目编号:GPD-ZB(CP)-2020-006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356226.32元/年
5、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后两年服务费用以实际财政批复为准)
6、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利兆公证处公证员3名、公证辅助人员9名的劳务派遣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具有合格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5.622632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8: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7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8:00 至 2020年04月29日 0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火炬街甲12号6层B316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火炬街甲12号6层B316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合格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鉴于在疫情特殊时期,投标人请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须在公告规定期间向代理机构提供接受电子文件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提供加盖物理公章的扫描件,并注明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获取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若没有收到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投标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确认以免影响正常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保存好所有原始纸质文件,在开标时统一递交。项目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10-69711691,电子邮箱:gpd2016@163.com。
3、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6971169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8、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9、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10、《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等。